索引号 | 11330922002643202Q/2022-28852 | ||
组配分类 | 政策解读 | 发布机构 | 嵊泗县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 | 2022-08-1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11330922002643202Q/2022-28852
嵊泗县人民政府
2022-08-18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2-08-18 15:37
信息来源:
信息来源:县海洋与渔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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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草背景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牢固树立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的红线意识。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坚决打赢遏制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攻坚战的实施意见》(浙委办发〔2021〕10号)、《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海洋渔船减船转产实施方案的通知》(浙农渔发〔2022〕13号)相关要求,从根本上解决涉氨冷藏船本质安全和安全生产风险问题,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嵊泗县涉氨冷藏船减船转产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二、起草过程
我县多次召开会议,通过和拥有涉氨冷藏船的有关乡镇进行沟通,掌握了涉氨冷藏船的总体情况。同时召开多次座谈会,听取涉氨冷藏船渔船所有人的减船转产意向和政策诉求。最终根据上级关于涉氨冷藏船整治的文件精神,同时参考省内其他县区的涉氨冷藏船整治方案,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后编写了《方案》。并向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有关单位以及社会各方面征求意见。
三、主要内容
规划内容分为六个部分。
第一部分为制定本方案的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牢固树立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的红线意识。
第二部分为压减对象。明确了压减对象为全县纳入全国海洋渔船动态管理系统数据库管理的涉氨冷藏船。
第三部分为补助政策。针对主动上交功率指标、拆解的涉氨冷藏船按照8000元/千瓦给予补助标准。
第四部分为组织申报程序。明确了涉氨冷藏船减船转产各个环节具体的办理程序。
第五部分为其他事项。对涉氨冷藏船减船转产中拆解费用、残值归属予以了明确,并要求涉氨冷藏船减船转产前处理好股东纠纷、银行贷款、渔业应缴款等问题。
第六部分为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要统筹考虑资源保护、产业发展、民生保障、社会稳定等因素,加大财政保障力度,确保涉氨冷藏船减船转产工作有序推进。二是做好人员分流。各有关乡镇要明确减船转产人员分流方向,密切关注减船引起的经济纠纷,维护渔区社会稳定;三是加强监督管理。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并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切实加强对减船转产资金的监督管理,不得挤占、挪用专项资金。
咨询人:方远浩,咨询电话:0580-50839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