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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菜园镇
 生成日期 2022-08-3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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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菜园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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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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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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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乡镇政策)|《嵊泗县菜园镇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康复辅具爱心租赁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2-08-31 0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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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菜园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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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背景

2021年,县残联印发了《关于在菜园镇等乡镇开展康复辅具爱心租赁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嵊残联〔2021〕16号),决定在菜园镇残联及洋山镇残联开展康复辅助器具“礼岛辅具共享·爱心租”试点工作。经过不懈努力,2021年10月,菜园镇在菜园镇本级和东海社区设立康复辅助器具免费租赁服务点,并以点扩面为基层群众提供就近就便康复服务,实现全镇康复辅助器具租赁服务全覆盖。为进一步满足全镇残疾人、老年人及其他有需求的群众能就近就便享受康复辅助器具使用服务,制订了《嵊泗县菜园镇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康复辅具爱心租赁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

二、实施依据

《方案》以《关于在菜园镇等乡镇开展康复辅具爱心租赁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嵊残联〔2021〕16号)为主要依据。

三、主要内容

《方案》共四条,主要内容包括:

(一)明确《方案》实施对象。《方案》实施对象为具有菜园镇户籍或婚嫁菜园镇并长期居住在本镇的,有辅助器具需求的群众。

(二)明确工作目标,指明租赁地点。《方案》明确以“人人享有康复服务”为目标,分别在菜园镇本级和东海社区设立康复辅助器具免费租赁服务点。

(三)明确工作内容。《方案》明确由镇残联具体负责康复辅助器具的租赁、日常维护及定期监管。

(四)明确工作要求。《方案》提出,此次方案要建立组织领导体制,建立服务保障机制,建立宣传引导机制。

四、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电话

解读机关:菜园镇人民政府

解读人: 林芷而   

联系电话:5595756


文字解读(乡镇政策)《嵊泗县菜园镇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康复辅具爱心租赁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政策解读.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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