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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组配分类 政府文件  发布机构 县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 2022-09-0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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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330922090963010M/2022-28966

  •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 发布机构:

    县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2022-08-24

  • 文号:

    嵊政办发〔2022〕47号

  • 文件登记号: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有效

嵊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嵊泗县“美丽海湾”保护与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9-01 1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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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县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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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嵊泗县“美丽海湾”保护与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嵊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8月24日


嵊泗县“美丽海湾”保护与建设实施方案



“美丽海湾”保护与建设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实现“水清滩净、鱼鸥翔集、人海和谐”美丽景象,建设美丽中国的重要举措。为认真落实生态环境部、省政府关于建设“美丽海湾”的决策部署,根据《浙江省美丽海湾保护与建设行动方案》《舟山市“美丽海湾”保护与建设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嵊泗县“美丽海湾”保护与建设实施方案》,建设期限为2021—2025年。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持陆海一体、协同治理,构建海岛型湾区海洋环境综合治理体系,开展“一湾一策”美丽海湾建设和保护,确保建成“水清滩净、鱼鸥翔集、人海和谐”的美丽海湾,打造海岛类型“美丽海湾”样板,全力支撑嵊泗县走海岛县高质量发展共同富裕特色之路。

二、湾区划分

根据《舟山市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各建设单元的社会属性和功能定位,嵊泗诸湾为蓝海保育型湾区,因地制宜地建设“美丽海湾”。

三、建设要求

(一)建设原则。

突出特色。按照“一岛一特色、一岛一主题”的原则,尊重海岛生态系统的特殊性,结合湾区生态本底、产业与功能定位,因地制宜开展“美丽海湾”建设与保护。

问题导向。聚焦重点海岛,精准识别湾区主要生态环境问题与成因,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实施“一湾一策”差异化保护与建设,攻坚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

生态优先。坚持保护优先、恢复为主、适度开发、节约集约的原则,科学确定海岛保护与整治修复目标,提高用岛生态门槛,践行“生态+”绿色发展理念,提升资源利用效率,构筑尊重自然、绿色发展的生态体系。

陆海一体。深入贯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山水林田湖草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理念,强化陆海统筹、区域联动,全面加强陆海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进行海岛及周边海域环境整体保护,构建基于生态系统的海岛综合管理和治理体系,为高水平推进美丽舟山建设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发展定位。

嵊泗诸湾主要产业有海洋旅游业、水产品精深加工产业等。根据嵊泗诸湾的资源禀赋、自然生态环境、社会属性和功能定位,嵊泗诸湾定位为蓝海保育型。嵊泗诸湾“美丽海湾”建设应在严格保护生态本底的基础上,建立生态海岸带,打造海岛特色生态亲海空间,探索绿色生态化发展理念和发展模式,建成生态环境优良的“美丽海湾”。

(三)建设目标。

1.总体目标。

到2025年,嵊泗诸湾近岸海域优良水质(一、二类)比例不低于39.20%,自然岸线保有率不低于78%;海洋生物多样性和海洋渔业资源有所恢复;公众亲海临海空间品质不断提升;建立“海上环卫”制度;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建成自然、生态、旅游为一体的“海上花园”。

2.具体指标

嵊泗诸湾“美丽海湾”建设目标分解表(2021—2025年)

海湾名称

嵊泗诸湾

建设类型

蓝海保育型“美丽海湾”

目标类型

水清滩净

1.海水优良水质(一、二类)比例与2020年相比不降低。

2.主要入海河流(溪闸)断面水质达标率100%,总氮浓度与2020年相比保持负增长。

3.完成入海排污口溯源整治任务,入海排污口规范化设置率、入海排污口达标排放率达到100%。

4.新、扩建城镇污水处理厂按清洁排放标准设计、施工,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不低于95%。

5.渔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村覆盖率达100%。

6.建立“海上环卫”制度。

7.侵占岸线建筑清理面积38000m2。

8.贻贝壳无害化处置覆盖率90%。

9.海岛渔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90%以上。

鱼鸥翔集

1.海洋生态保护红线面积占比与2020年相比不减少。

2.自然岸线保有率不低于78%。

3.自然保护地面积与2020年相比不减少。

4.增殖放流17100万单位。

5.新建人工鱼礁80300m3。

6.建设海洋牧场2个。

人海和谐

1.补沙面积20.16万m2。

2.大型海洋文化体育活动举办不少于4次/年。

3.海洋保护科普宣传活动不少于5次/年。

个性指标

1.建设海洋生态环境信息化监管平台。

2.建立完善的海洋突发风险应急防控机制。

四、建设任务

(一)深入开展陆源污染防治。

加快推进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完成泗礁本岛污水处理厂迁建及配套管网建设和嵊山镇污水处理厂污水管网改建工程;继续夯实各乡镇“污水零直排”工程、污水处理终端改造提升工程,全面提升截污纳管能力。补齐渔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短板,健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维组织架构及标准化运维管理体系。到2025年,嵊泗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行政村全覆盖,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达标率高于95%。加强贻贝加工清洗水生态循环利用,探索贻贝加工清洁生产、综合利用、离岸清洗技术等,减少污染物排放。开展入海排污口溯源整治,坚持“一口一策”分类攻坚,逐步建立管理规范、运行有序、监督完善的入海排污口监管体系。(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嵊泗分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住建局)

(二)加强海域污染排放管控。

深化海水养殖苗种场的尾水治理,规范养殖尾水排放行为,开展对海水养殖集中区域水质监测。全域推进健康养殖示范场创建,严格限制滩涂和近岸小网箱养殖规模,发展高效、优质的现代水产养殖模式,重点发展工厂化养殖、海上风电+海水养殖、深远海智能化网箱养殖。根据嵊泗县海岛分布特点和海域利用现状,开展沿岸海域和岸滩固体废弃物分区分类管控,建立常态化收集、转运和处理处置机制,分类收集沿岸船舶修造企业固体(危险)废弃物,完善渔业废弃物的收集处置体系,清运处置海滩垃圾,打捞海域漂浮垃圾。(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牵头单位:县海洋与渔业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嵊泗分局)

(三)持续推进港口和船舶污染防治。

加强港口船舶水污染物接收和处理。在小洋山、马迹山等港口船舶集中停泊区域,提高船舶营运过程产生的含油污水、生活垃圾、一般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等污染物的接收、转运、处置能力。提升港口码头公共设施建设,建设与城市管网相连的船舶生活污水固定集中接收点,完成客运码头、公务码头、企业自备交通码头岸电设施改造。加强渔业船舶含油污水、生活污水和垃圾的清理和处置。结合美丽渔港建设行动,整治近岸海漂垃圾和养殖泡沫浮子,推动渔港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和升级改造。(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海洋与渔业局)

(四)强化渔业资源养护。

严格贯彻休(禁)渔期制度、海洋捕捞准入制度,实施捕捞技术改革,控制近岸海域渔业捕捞强度,淘汰损害渔场的作业方式。推进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建设,聚焦生态环境修复与生物资源保护,提高增殖放流的科学性和针对性,加强多种贝、藻类和恋礁性鱼类的增殖放流和底栖增殖放流等,养护和恢复海岛生态和岛礁资源。加强嵊泗马鞍列岛国家级海洋特别保护区、大戢洋产卵场保护区、马鞍列岛产卵场保护区建设和监督管理;建设贻贝种质资源保护和良种繁育基地,加快厚壳贻贝种质资源场建设,争取创建国家级(省级)原良种场。(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牵头单位:县海洋与渔业局)

(五)建立“海上环卫”机制,打造“无废”海滩。

开展实施“净滩净海”工程,建立“海上环卫”工作机制,加强海水浴场、滨海旅游度假区等亲海区岸滩、海面漂浮垃圾治理,打造“无废”海滩;加强亲海岸段入海污染源排查整治,提升海滨浴场环境质量;完善滨海旅游区海洋环境监测和预报工作,重点区域实施水质和废弃物监测常态化,实现景点生活污水处理与入海排放监管常态化;结合湾滩巡查,加强海岛旅行配套设施建设和服务网络建设,杜绝生活垃圾随意抛弃和污水直接排放。(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嵊泗分局、县文广旅体局)

(六)建设高品质公众亲海空间。

基于泗礁、黄龙、嵊山、枸杞、花鸟、洋山等主题海岛建设,打造舟山东北部海岛旅游休闲度假圈,实现全域景区化,为公众临海亲海创造得天独厚的条件。利用青沙、金平区块的渔港功能,挖掘青沙传统渔俗文化,大力发展“渔旅游”;推进海洋牧场休闲设施建设,打造“设施增养殖+渔事体验+教育科普+旅游观光”为特色的多功能新型海洋牧场;以山海运动休闲为主题,汇集山海运动、康养度假、文化体验、军事研学四大要素,将马关社区打造成独具海岛魅力的山海型运动休闲社区。(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牵头单位:县文广旅体局、县海洋与渔业局)

(七)探索海洋碳汇开发。

开展嵊泗县海洋碳汇资源的摸底调查与海洋碳汇机理研究,厘清高营养水体、无居民海岛植被固碳机理、碳储量形成机制,摸清蓝碳资源储量、固碳能力和增汇潜力,探索开展海水养殖增汇、滨海湿地、海洋微生物增汇,提升海洋生态系统碳汇能力。发挥嵊泗贻贝养殖固碳优势,开展海洋零碳示范基地试点建设,探索贻贝养殖碳汇收储交易试点。(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牵头单位:县资源规划局、县海洋与渔业局、市生态环境局嵊泗分局)

(八)海岛环境监管数字化改革。

建设近岸海域环境监测网络体系和赤潮、绿潮等监测预警平台,加强海洋环境保护决策支持系统建设;开展海上溢油污染近岸海域风险评估,建立海洋生态风险基本情况调查评估动态信息库;进一步加强海洋环境监测队伍建设和实验室建设,全面提升海洋环境监测能力。(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牵头单位:县资源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嵊泗分局)

五、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属地政府是“美丽海湾”建设方案落实的责任主体。根据方案确定的目标指标和主要任务,并根据部门职能和湾滩巡查机制等,细化落实目标指标和主要任务,层层压实责任,建立各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的工作推进机制。

(二)考核评估。

严格评估考核,将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美丽嵊泗建设评价考核体系,细化各乡镇各部门年度目标任务,加强督查考核。

(三)资金保障。

要在财政预算中加大海湾保护与修复专项经费投入力度,积极争取国家、省专项资金,加强对海湾保护与修复相关重大项目、示范工程的扶持力度。健全投入保障机制,完善多元化的海洋生态环境投入机制。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积极创新各类投融资方式。

(四)宣传教育。

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充分利用网络、电视、广播、报刊等主流媒体,宣传新时代海洋生态环保理念。通过新闻发布会、新闻专题片、纪录片等形式,向全社会宣传普及“美丽海湾”实施的总体思路、政策方向,吸引社会各界力量积极参与“美丽海湾”实施,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

(五)强化执法。

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海洋行政执法等职能部门要加强涉海涉岸执法检查,海陆联动,定期组织开展联合监察执法,形成监管合力,严查严打环境违法行为。

(六)科技支撑。

围绕“美丽海湾”保护建设中的关键问题,加快核心技术科技创新,重点开展传统产业绿色化转型、海洋生态治理修复、生态环境智慧化监控等关键技术和设备研发。全面对接高校和科研院所,引进人才和教育资源,推动科研资源共享、人才培养、技术成果转化等合作,进一步提高环境治理能力。



附件:嵊泗诸湾“美丽海湾”建设工程表(2021—2025年)

附件

嵊泗诸湾“美丽海湾”建设工程表(2021—2025年)


海湾

类别

名称

具体实施内容

嵊泗诸湾

水清滩净

传统行业改造整治工程

探索嵊泗贻贝加工清洁生产、循环利用、离岸清洗技术,减少污染物排放,探索贻贝壳综合利用技术,加强贻贝养殖残渣收集,提高贻贝壳利用率,购置贻贝养殖残渣收集船1条。

入海排污口查测溯治

实施入海排污口排查和溯源整治。

海漂垃圾清理

落实湾滩巡查;开展岸滩垃圾和海漂垃圾整治工程,建立“海上环卫”制度。

泗礁岛海岸带整治修复工程

清理渔港沿线海岸带长约5010m,面积约38000m2;整治修复人工岸线长度1600m,新建生态护岸长度1750m;建设青沙滨海生态滩涂面积约27200m2。工程总投资11619.11万元。

渔鸥翔集

加强海洋生态红线管控

严格执行《浙江省海洋生态红线划定方案》,落实红线区管控措施,严格执行生态保护红线制度。

泗礁岛海湾清淤工程

疏浚面积约184.4万m2,疏浚量约152.8万m3。工程总投资5293.76万元。

马鞍列岛海洋特别保护区生态修复工程

保护修复沙滩8处,沙滩岸线修复长度约1300m;清理整治海岸线长度约6400m;贻贝养殖退养还海面积约1000亩,替换新型环保浮球200万个,购置海漂垃圾收集船及贻贝养殖残渣收集船各1艘。工程总投资6031.67万元。

海洋牧场建设工程

建设三横山、东库黄礁海洋牧场,开展贝类养殖、人工栖息地改造、增殖放流、发展休闲渔业等。

增殖放流工程

在嵊泗列岛海域放流区内主要放流大黄鱼、黑鲷、条石鲷、厚壳贻贝、等边浅蛤等。

湿地资源保护工程

开展保护区环境与资源本底调查、岛礁鱼类资源等调查,全面摸清和掌握海岛生物和生态现状;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成立保护区执法队伍,完善安保体系,努力提高执法水平。

人海和谐

亲海空间品质提升工程

开展海岸配套公共设施建设、旅游岸段开展污染防治设施建设。

亲海活动拓展

举办大型海洋文化体育活动,不少于4次/年;开展海洋垃圾、海洋保护区等科普宣传活动,不少于5次/年。

泗礁岛基湖沙滩修复工程

修复基湖沙滩2200m,补沙面积约20.16万m2,补沙量约20万m3。工程总投资7578.61万元。

个性化建设

赤潮预警能力建设工程

在嵊泗周边海域,如花鸟岛等,加强无人机、卫星遥感赤潮监测,增加巡逻巡航频次,通过对温度、湿度、叶绿素a等指标浓度的测定,建设近岸海域环境监测网络体系和赤潮、绿潮等监测预警平台。

信息化建设

建立海洋生态风险基本情况调查评估动态信息库。

海洋生态保护修复过程监测与效果评估

对枸杞岛海岸带整治工程、枸杞岛串珠状沙滩带保护修复工程、泗礁岛海湾清淤工程、泗礁岛基湖沙滩修复工程施工开展跟踪监测,开展前期、中期和后期的效果评估并形成评估报告。项目总投资1080万元。


嵊政办发〔2022〕47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