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9004/2022-29151
 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发布机构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生成日期 2022-09-0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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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01008009004/2022-29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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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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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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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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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整治毁林造田乱象防治水土流失的建议

发布时间:2022-09-08 10:33

信息来源:

信息来源:县人大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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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整治毁林造田乱象防治水土流失的建议
领衔人: 徐子博
建议内容:

        一、议案缘由

嵊泗县嵊马线环山公路星空步道本是风景优美蜿蜒于山中的路段,因其绝佳的地理位置,备受当地居民的青睐,是嵊泗人民茶余饭后健身休闲的不二之处,亦是不少外来游客的网红打卡地。然而,近年来,有少部分居民在该路段的山地间乱伐树木开垦私田,并设置粪坑堆积肥料,造成水土流失环境破坏,对于创城项目与“两美嵊泗”的建设产生了恶劣影响。此外,由于行政部门监督管理的乏力,这一状况有愈演愈烈的趋势。

二、问题分析

(一)毁林造田行为法律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禁止毁林开垦、采石、采砂、采土以及其他毁坏林木和林地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禁止毁林开垦、毁林采种和违反操作技术规程采脂、挖笋、掘根、剥树皮及过度修枝的毁林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条规定,禁止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种植经济林的,应当科学选择树种,合理确定规模,采取水土保持措施,防止造成水土流失。由此可见,毁林造田行为违反法律法规,被社会规范所禁止,同时应承担相对应的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四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进行开垦、采石、采砂、采土或者其他活动,造成林木毁坏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在原地或者异地补种毁坏株数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树木,可以处毁坏林木价值五倍以下的罚款;造成林地毁坏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可以处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三倍以下的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毁林采种或者违反操作技术规程采脂、挖笋、掘根、剥树皮及过度修枝,致使森林、林木受到毁坏的,依法赔偿损失,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补种毁坏株数1倍至3倍的树木,可以处毁坏林木价值1倍至5倍的罚款;拒不补种树木或者补种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组织代为补种,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支付。违反森林法和本条例规定,擅自开垦林地,致使森林、林木受到毁坏的,依照森林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对森林、林木未造成毁坏或者被开垦的林地上没有森林、林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可以处非法开垦林地每平方米10元以下的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二款规定,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地理环境分析

嵊泗县位于杭州湾以东,长江口东南,是浙江省最东部、舟山群岛最北部的海岛县。属亚热带海洋性季风气候,四季分明,冬无严寒,夏无酷暑,光照充足,温差较小,介于北纬30°24′~31°04′、东经121°30′~123°25′之间。嵊泗县受台风影响极大,季风季节降水量大,因此面临水土流失的风险。植被是控制水土流失的主要因素之一,几乎在任何条件下植被都有阻缓水蚀和风蚀的作用。良好的植被,能够覆盖地面、截持降雨、减缓流速、分散流量、过滤淤泥、固结土壤和改良土壤,能减少或防治水土流失。植被一旦遭到破坏,水土流失就会产生和发展。同时,根据嵊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十四五”专项规划——嵊泗县生物(植物)多样性保护规划》显示,嵊泗县森林植被在中国植被和浙江省植被区划中归为“中亚热带常绿阔叶林北部亚热带”的浙闽山丘甜储木荷林区。由于受森林病虫害和人类长期活动影响,原生植被破坏殆尽。现分布的主要森林植被类型为天然次生和人工营造的针叶林、针阔混交林、竹林、灌木林等。综上所述,一旦植被遭受大面积的砍伐与破坏,我县的水土流失情况将极为严重,泥石流、山洪、山体滑坡等次生灾害将接踵而至。

(三)社会层面分析

田野调查与走访调查显示,在星空步道路段砍伐林木,开垦农田的群体主要以中老年男性为主。该类群体文化程度不高,法律意识淡薄,缺乏对其所做作为的认识。此外,该类群体具有盲从跟风的侥幸心理,个体行为容易演变为群体行为,导致被开垦的土地面积指数型增加。

在针对该乱象的整治上,行政监管部门管理缺位,仅凭社区进行治理。然而,社区仅仅是综合基础的群众基础机构,并无执法权,无法采用强制性措施,威慑力不足震慑违法行为人。因此,社区往往有心无力。社会媒体同样未给予足够关注,大多数嵊泗人民对于该现象并未有太多了解与认识。

 三、建议对策

(一)明确监管责任主体,加大行政管理力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九条规定,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主管全国林业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的林业工作。乡镇人民政府可以确定相关机构或者设置专职、兼职人员承担林业相关工作。根据该条款,管理毁林造田乱象的行政管理部门应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具体到舟山,应为舟山市林业局,而嵊泗县并无林业局,应由嵊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管理。管理部门应加大监管力度,建立监督管理体系,定期于环山公路一带进行巡查,设置监控探头,对违法砍伐树木人员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批评教育并处以罚款,若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以示惩戒。对于已被耕种的林地,实施退耕还林措施,清理附近农具、化肥、粪坑等。种植存活率高、固土能力强的树木、草类等植物,以生物措施为主因地制宜有效防治水土流失。

(二)建立生态数据系统,建立数字高效治理体系

探索水土保持监管数字化改革,建立生态数据系统,大力推进水土保持信息化监管,尽快建成生态数字化“大脑”,利用数字化平台对全县范围内的山林树木进行监管。确保水土保持信息化工作的持续推进,利用遥感、大数据、无人机航拍等新兴技术打造天、空、地一体化感知体系,建立水土保持数据底座,打造数字监管、生态治理场景,利用人工AI建立一套智能分析判断模型。同时与政府现有数据库对接,实现信息共享,形成一体化生态保护公共数据平台。对嵊泗可能存在重大水土流失隐患的区域进行24小时远程监管和智能预警,促使人为造成水土流失的违法行为得到有效监管,建立起数字高效治理体系。

(三)加强社会层面监督,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充分借助各级电视、广播、报纸、杂志、网络等宣传媒介和自媒体平台,呼吁公众关注身边事,多形式、多层面、多角度宣传报道毁林造田水土流失的危害、水土保持生态建设进展情况、重大举措及成效经验,唤起全社会对水土流失和生态灾难问题的密切关注。推出专门节目对毁林造田、水土流失、污染环境事件进行报道与播出。针对重大违法违规案件、检察院生态公益诉讼等典型案例,更要以“以案释法”模式给予重点关注。

组织开展水土流失与生态安全宣讲,以当地水土流失的现状和特点、水土保持工作的成就和经验、存在的突出问题、发展趋势和今后的水土流失防治对策为重点,大力宣传水土保持的战略地位与作用。要主动向人大、政府汇报水土流失与生态安全状况,利用线上线下对社会公众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等法律法规,提高公众法律意识。

此外,要面向中小学生开展水土保持科普教育,培养青少年学生保护水土资源,维护良好生态的自觉性和责任感。面向广大农民开展水土保持技能教育,以农民群众为主要对象,向农民发放宣传材料,宣传水土保持在促进粮食生产、改善生产条件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建立全民监督严格奖惩机制,鼓励人民积极监督、投诉,相关部门及时响应,建立正向反馈循环体系。调动居民积极性,召集志愿者开展巡山活动,协助行政监管部门开展整治活动,开展全过程民主,鼓励居民建言献策,充分体现我国制度的优越性。


主办单位: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答复意见:

嵊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县第十八届人大第一次会议闭会期间第 1 号建议答复的函

徐子博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整治毁林造田乱象,防治水 土流失的议案》收悉。我局和相关协办单位沟通后,结合我局工作职能,现将建议中涉及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嵊泗县嵊马线环山公路星空步道区域居民毁林开垦的违法行为屡禁不止,原农林水利局在 2015 年左右就进行过打击整治,近几年又呈蔓延趋势,针对此情况,今年 4 月份起我县开展了城区毁绿种菜专项清理整治行动,目前已拆除违章建筑 40 余平方,恢复林地约 21 亩,打造城区绿化约 13亩,整治农田环境约 20 亩,栽种苗木 3000 余株,果树 360株,安装隔离网 30 米,行动取得明显成效。主要做法如下:

一、强化机制引领,发挥部门合力。全面建立县、乡镇、村(社区)三级林长制组织体系,以林长制为抓手,县乡村三级林长各司其职,逐步实现林长制管理常态化,森林和湿地资源保护责任全面落实,海岛绿色生态保持持续稳定,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今年 4 月由县绿化办牵头开展的城区毁绿种菜清理整治行动,联合资源规划局、城市管理局、农业农村局、公安局、菜园镇人民政府组成工作专班,统一行动,形成工作合力,对违法当事人形成了强大的震慑力,确保了专项行动的顺利稳步推进。

二、天巡地查,建立空间治理体系。利用天地图平台、无人机航拍、摄像头监控掌握全县山林重点区域的历史影像及实时情况,形成全县山林日常监管的基础数据。进一步发挥各级林长及自然资源协管员的作用,加强对涉林区域的巡查频率和力度,巩固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取得的成果。

三、加强社会层面监督,开展普法宣传活动。4 月 2 日起,县绿化办通过微信公众号、华数媒体等多渠道发布《关 于开展城区毁绿种菜专项清理整治的通告》,在城区各个点位树立宣传牌,通过宣传造势,形成了强大的舆论压力,使广大居民认识到此类行为的违法性和严重性。在整治过程中,邀请县融媒体中心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跟踪报道,其中对电力公司泗礁仓库东侧点位和东侧角外山公园点位的联合现场清理在电视台播出后,获得了社会各界的关注与认 同。同时,我局在世界地球日、世界森林日等活动日,广泛开展宣传工作,进一步营造爱林护林的良好氛围。

下步我局将继续牵头深入推进城区毁绿种菜专项清理 整治行动,巩固当前行动取得的成果,并把行动中好的做法 和经验固化为长效机制。

感谢你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嵊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 年 6 月 27 日

影响范围: 县级
审核通过单位: 人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