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嵊泗县人才公寓租赁申请对象名单公示(第十五批)
根据《嵊泗县人才公寓管理办法》(嵊委人才办〔2022〕2号)和《中共嵊泗县委人才工作联席会议纪要》(〔2022〕1号)等文件精神,经申请人单位初审,县委人才办审核,现对符合条件的蒋沂霖等同志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3年9月21日至2023年9月23日止,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县委人才办反映,联系电话:0580-5281660,电子邮箱:ssxwcb@163.com。
2023年嵊泗县人才公寓租赁申请对象名单公示(第十五批)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单位 |
1 | 蒋** | 女 | 县委办公室 |
2 | 王** | 男 | 县水利水务保障中心 |
3 | 洪** | 男 | 五龙乡人民政府 |
4 | 李** | 男 | 嵊山镇人民政府 |
5 | 王** | 女 | 县海洋与渔业局 |
中共嵊泗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