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前公告(2023)2号:嵊泗县审计局对嵊泗县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 陈其军任期经济责任进行审计的审前公告

发布时间:2023-03-29 10:17

信息来源:县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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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经中共嵊泗县委审计委员会批准,嵊泗县审计局决定派出审计组,自2023年4月4日起,对陈其军同志任嵊泗县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2020年9月至2023年3月)期间的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必要时将追溯到相关年度或者延伸审计有关单位。

自公告之日起,个人和单位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实事求是地反映被审计对象及相关人员在经济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审计组及审计人员在廉政纪律或依法审计的方面等情况。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提倡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

审计人员将严格遵守审计廉政纪律和保密纪律,依法实施审计,接受监督。

审计组组长:王相君

举报投诉电话:县纪委、监委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0580-5593968,县审计局办公室0580-5595508

通讯地址:浙江省嵊泗县菜园镇东海路96号,邮编:2024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