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导全县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和使用监管工作,组织编制全县住房保障发展规划与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拟订全县住房保障政策并指导实施。拟订住房政策,指导落实全县住房制度改革及相关政策。负责全县房产行业管理,拟订全县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负责全县房地产市场的监测分析,组织实施房地产调控。负责城市房地产开发、房产交易、房屋租赁、房产面积、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物业管理、房屋征收补偿、房屋使用安全、房屋白蚁防治等管理工作。负责公租房管理。负责住房资金的管理、使用。指导国有土地房屋征收工作。 办公电话:0580-559656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