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高质量开展增殖放流工作的议案

发布时间:2023-08-11 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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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嵊泗县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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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高质量开展增殖放流工作的议案
类型: 渔农业和渔农村方面
领衔人: 陈剑波
附议人: 林晓智,沈国建,陈芳,金敬进,龚笑予,朱云飞,傅国海,邹海平,杨飞君,苏峰
建议内容:

嵊泗渔场作为浙北渔场的中心,具有丰富的海洋渔业资源。为了保护嵊泗县海洋生态系统、资源和权益,保障海洋资源与环境可持续利用,促进海洋经济协调快速健康发展,近两年来嵊泗县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通过增殖放流的方式,恢复水生生物资源总量。2021年、2022年共计投入资金1040余万元,完成黑鲷、条石鲷、大黄鱼、曼氏无针乌贼、海蜇、等边浅蛤、小刀蛏、彩虹明樱蛤、葛氏长臂虾等品种的放流,合计数目达14.175亿单位。

虽然增殖放流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还是存在不少问题。一是捕捞强度过大,导致当年度增殖放流的水生生物基本被“一网打尽”,无法形成海洋生态系统的持续性修复。二是增殖放流的宣传力度不够,部分群众及渔民群体对增殖放流的作用和意义认识不足,对增殖放流活动的科学意义缺乏了解;三是增殖放流的水生生物品种有限,经济价值高的水生物品类较少,例如石斑鱼等经济价值较高的鱼类;四是增殖放流的区域及时间有待进一步优化,以2022年的海蜇放流为例,相较2021年同期海蜇捕捞,产量明显降低。

为有效提升海洋资源的保护力度,进一步丰富海洋水生生物种类,同时也能够促进渔民增收增产,因此,对增殖放流工作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划定保护区,在放流之后的若干年内严禁在该区域内从事除钓作业以外的任何捕捞及破坏海洋生物资源的行为,确保海洋生态资源能够持续性修复。

二、加强增殖放流的宣传力度,提升群众尤其是渔民群体对增殖放流工作的认可度,减少对幼苗的偷捕、滥捕行为。同时,对当年放流工作进行有效的生态、经济、社会效益评价。

三、针对近海鱼类群落结构的变化,选育群落关键种,通过增殖放流对整个生态系统进行修复,在维持海洋生态系统稳定性的同时促进渔业经济发展,增加渔民收入。

四、持续优化增殖放流的区域和时间,在开展增殖放流的过程中,邀请各作业类型的渔民代表、社会群体共同参与,加强对增殖放流的监督。健全放流活动监督制度,在当前的机制基础上,扩大放流活动监督的社会参与,让更多的社会群体参与到放流活动监督工作,确保公开、透明。

五、加强执法监督力度,尤其是要加强禁捕期、禁捕区各种偷捕行为,严厉打击非法捕捞、销售水生生物幼苗的行为。

六、鼓励渔民转产转业,从拖网、流网等作业类型向钓、笼壶等资源友好型作业方式转型,从而进一步减少对海洋生物资源的破坏和杀伤,促进海洋生态资源可持续性发展。


主办单位: 县海渔局
答复意见:

嵊泗县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9号议案答复的函

陈剑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高质量开展增殖放流工作的议案》已收悉,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我县渔业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本提案经我局认真研究,现将议案中涉及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自21世纪初全省正式启动渔业资源修复工作以来,我县以马鞍列岛海域特别保护区、马鞍列岛产卵场保护区、大戢洋产卵场保护区为重点区域,持续开展了黑鲷、大黄鱼、曼氏无针乌贼、海蜇、贝类等品种的增殖放流,截至目前已放流各类水生生物苗种超45亿单位。增殖放流已成为我县养护渔业资源、发展海洋经济的重要举措之一。

今年,我县再次安排专项资金480万元用于县内渔业资源的增殖放流,预计放流数量超6亿单位。为进一步提高渔业资源恢复成效,我县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强化县内保护区的资源养护。目前,我县范围内已设有浙江嵊泗马鞍列岛海洋特别保护区(国家级海洋公园)、马鞍列岛产卵场保护区、大戢洋产卵场保护区等多个海洋类保护区。下一步,我县将继续以保护区与已确权的钓场海域为重点,选取适合我县海域生长的渔业资源苗种开展增殖放流,同时,按照各保护区管护要求,严格落实日常巡护等措施,保障苗种健康生长。

二、强化资源保护宣传。一是做好放流宣传,每次放流前,在群众聚集的地方,张贴放流公告,减少对幼苗的误捕行为。二是提高公众放流参与度,邀请渔民兄弟共同参与渔业资源增殖放流活动,提升渔民兄弟对增殖放流工作的认可度。三是开展宣传活动,结合“6.8海洋日”等时间节点,在县内组织开展海洋渔业资源保护宣教活动,提高公众海洋保护意识。

三、开展放流效果评价。一是持续开展放流效果评估,每年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海蜇苗种增殖放流效果评估,通过对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等情况的分析,对海蜇增殖放流的区域、规格、数量等进行更加合理科学的规划。二是持续开展区域性资源养护效果评估,按照农业农村部有关要求,每年在已建成的海洋牧场区开展资源养护评价,监测人工鱼礁区域内的资源恢复情况。

四、优化增殖放流体系。经过多年探索,我县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增殖放流规范化监管体系,比如实行项目化管理、供苗单位招采评定、放流苗种检验检疫、放流技术操作标准化、放流过程监督制约等等。下一步,我县将进一步扩大放流活动监督的社会参与度,邀请社会公众共同融入到增殖放流工作中来,确保放流工作的公开、透明。

五、强化执法监管。一是重点加强对放流区域附近海域的常态化执法检查,持续营造高压严打、严管严治氛围。二是强化部门联动。依托全县涉海执法力量,持续开展“清港”“净海”等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非法潜捕、“三无”船舶捕捞等破坏渔业资源的违法行为。三是严格落实伏休制度。通过海上查、岸上堵等手段,坚决打击破坏苗种生长的行为。

六、坚持渔业可持续发展。加快渔业产业结构调整,强力推进“千万工程”引导渔民减船转产,控制近海捕捞强度,鼓励引导渔民从事资源友好型作业。

再次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嵊泗县海洋与渔业局

2023年6月6日

(联系人:周增杰,  联系电话:137****2586)

影响范围: 县级
审核通过单位: 人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