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922002643173D/2020-27510
机构编制
县民政局
2020-09-11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4-01-03 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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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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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县级社会组织的登记和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社会组织评估工作。负责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和信用管理工作。指导全县社会组织的登记、监督管理和宗教活动场所法人登记等工作。负责取缔非法社会组织。提出加强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指导村(居)民委员会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组织指导村(居)民委员会的换届选举工作。指导、监督村(居)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指导培训村(居)委会主任和城乡社区工作者。组织、协调、指导城乡社区建设,指导城乡社区服务设施的建设、管理和社区志愿服务工作。组织开展城乡基层治理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推进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指导,推动相关领域社会工作服务开展。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开展志愿者招募注册、培训管理和激励评价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