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9220026431818/2024-30000 | ||
组配分类 | 结果公告 | 发布机构 | 县审计局 |
生成日期 | 2024-02-1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113309220026431818/2024-30000
县审计局
2024-02-18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4-02-18 10:17
信息来源:县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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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嵊泗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于2023年4月4日至6月12日,对陈其军同志担任嵊泗县交通运输局(以下简称“县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期间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审计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陈其军同志任职期间,较好地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和谋划推动高质量发展,资金资产管理、经济风险防控较有力,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较好。但也发现未及时清退农民工工资保证金141.86万元、5个重大工程(项目)计划未按期完成、城市交通电动化推广统筹力度不够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未及时清退农民工工资保证金141.86万元。
2.5个重大工程(项目)计划未按期完成。
3.城市交通电动化推广统筹力度不够。2022年,县交通运输局将80.3万元城市交通电动化推广资金直接作为出租车行业新冠疫情维稳补贴。
4.重要制度未及时落实到下属单位。兴盛养护公司在2022年10月之前未严格落实《兴盛养护公司承接工程的实施操作办法》。
5.13.5万元租金收入未及时上缴县财政局。
6.9万元租金收取不及时。审计期间已整改到位。
7.岛际和农村水陆客运油价补贴分配依据不足。2022年岛际和农村水陆客运油价补贴分配方案未细化分配依据,也未量化资金绩效目标。
8.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审计服务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
9.8个已完工项目未及时结(决)算。
10.差旅费报销不规范。包括26笔审批滞后、2笔缺少出差审批单、7笔未在一个月内完成报销等。
11县公运中心单一来源采购特种用车依据不足,不符合单一来源采购适用条件。
12.兴盛养护公司重大事项决策不到位。包括大额购苗支出未经集体决策、合同签订时间早于会议讨论时间。
三、审计处理意见及建议
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嵊泗县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对13.5万元租金收入未及时上缴县财政局问题作出审计决定,并从推动交通事业高质量发展、规范局本级自身管理和加强对下属单位重要业务管控三个方面提出了审计建议。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审计发现问题及建议,县交通运输局高度重视,认真查找问题症结,深入剖析问题原因,优化完善整改清单,严格落实整改责任,明确整改时限节点,清退农民工工资保证金141.86万元,上缴租金13.5万元,加大城市交通电动化推广统筹力度,进一步加强对资金和下属单位的管理,聚焦聚力推动审计问题整改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