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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组配分类 整改结果  发布机构 县教育局
 生成日期 2024-03-0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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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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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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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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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舟山市民生实事项目(海星中学校舍拓展工程)实施情况专项审计问题整改结果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03-01 15:07

信息来源: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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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审计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二款和《嵊泗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嵊政发〔2017〕15号)有关规定,现将审计整改结果有关事项报告公示如下:

一、  审计结果文书的名称、文号

2022年舟山市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情况专项审计调查报告(嵊审投调报[2023]1号)

二、  审计反映问题

1.海星中学校舍拓展工程绿化面积不符合标准规定。

2.海星中学校舍拓展项目工程量虚增,涉及金额28.04万元。

3.海星中学校舍拓展工程未经验收投入使用。

三、  审计处理处罚意见和审计建议等

1.今后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应合理规划,确保绿化面积等各类指标符合标准规定。

2.已责令在审计期间要求施工单位重新编制结算资料。

3.今后的工程应规范建设使用流程,确保建设工程程序符合相关管理规定。

四、  采取的措施及整改结果

(一)关于“工程绿化面积不符合标准规定”的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政策培训和规范意识。我局已组织人员开展《农村普通中小学建设标准》等相关政策的培训,重申最新的国家标准和规定,确保所有人员都能够及时掌握和理解相关要求。二是强化设计方案的前期审查。今后在工程项目启动前,将对设计方案进行严格的审查,确保其完全符合最新的国家标准和规定。三是加强过程中的监控和检查机制。在施工过程中,将加强对工程进度和质量的监控和检查,确保所有设计内容都能按照图纸和规范进行施工。

(二)关于“项目工程量虚增金额28.04万元”的整改情况。一是迅速响应和现场核实。我局在发现问题后立即联系代建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前往现场,再次核实实际工程量。二是调整结算和财务管理。我局已要求施工单位在编制结算书时扣减工程量,确保结算书根据实际施工面积进行重新编制,目前送审结算书上已完成扣减。三是加强对外监督和复核工作。今后在工程造价编制过程中,我局将严格监督造价咨询单位并加强造价复核工作,以提高工程造价的准确度,从而确保财政资金的最大化利用。

(三)关于“工程未经验收投入使用”的整改情况。一是加快完成竣工验收。我局已于2023年7月14日完成了该工程的竣工验收工作。二是严格执行工程验收制度。今后我局将严格执行工程验收制度,确保所有工程项目只有在验收合格后才投入使用,防止类似问题的发生并提升工程管理的规范性。三是强化项目管理和细化验收流程。我局将进一步强化项目管理,细化验收流程,确保每个环节都严格遵守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提高工程验收的全面性和准确性。

五、  未整改的原因及下一步措施

六、  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

我单位主要负责人邱存安同志作为审计整改的第一责任人,对本整改结果公告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