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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33092208736229XM/2025-32837

  • 发布机构:

    县农业农村局(水利局)

  • 组配分类:

    乡镇部门预决算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嵊泗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部门预算

发布时间:2025-03-25 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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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县农业农村局(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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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二、2025年嵊泗县农业农村局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嵊泗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嵊泗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嵊泗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嵊泗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五)关于嵊泗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关于嵊泗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关于嵊泗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关于嵊泗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关于嵊泗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三、名词解释

四、2025年嵊泗县农业农村局部门预算表

(一)2025年嵊泗县农业农村局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5年嵊泗县农业农村局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5年嵊泗县农业农村局支出预算总表

(四)2025年嵊泗县农业农村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25年嵊泗县农业农村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5年嵊泗县农业农村局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5年嵊泗县农业农村局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25年嵊泗县农业农村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2025年嵊泗县农业农村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2025年嵊泗县农业农村局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2025年嵊泗县农业农村局部门预算财政拨款重点项目支出预算表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主要职能(本级)

((一)统筹研究和组织全县实施“三农”工作的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组织拟订水利发展规划,组织编制全县水资源战略规划、全县流域(区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水利专业规划。贯彻执行涉农涉水工作的法律法规,拟订或制定规范性文件,负责、指导农业综合执法、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依法组织查处违法行为,指导协调农业、水事纠纷的处理。参与涉农的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等政策制定。

(二)统筹推动发展全县渔农村社会事业、公共服务、乡村文化、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组织实施“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牵头组织改善渔农村人居环境。指导渔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

(三)拟订深化渔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渔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及配套措施。负责农民承包地、渔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渔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渔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集体资产管理和减轻渔农民负担工作。指导渔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四)负责高效生态农业产业体系建设。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渔农家乐发展工作。培育、保护农业品牌,指导农产品营销管理工作。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五)负责种植业、畜牧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负责农业机械、农药使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指导休闲观光农业安全管理工作。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农业农村领域生态环境保护要求,配合做好农业生态环境污染的调查处理工作。

(六)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指导划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

(七)负责农业资源管理。指导农用地、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组织实施农田水利工程建设,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

(八)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拟订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依法开展农业行政许可及其监督管理。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开展兽医器械和有关肥料的监督管理。

(九)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监测防治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县内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监测动植物疫情疫病,依法组织扑灭疫情。

(十)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县投资安排的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十一)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技术推广队伍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按分工负责农业野生植物保护工作。

(十二)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组织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十三)拟订乡村振兴战略工作规划和政策,统筹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关具体工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促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完成上级乡村振兴机构交办的有关工作。

(十四)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县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县水资源调配,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饮用水水源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指导城乡供水工作。

(十五)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的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提出中央水利资金和省级、市级、县级财政性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十六)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和有关标准,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组织、监督全县节约用水工作,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十七)指导水文工作。负责水文水资源监测、水文站网建设和管理,对库塘和地下水实施监测,发布水文水资源信息、情报预报和全县水资源公报。按规定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和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工作。指导水利信息化工作。

(十八)指导水利设施、水域等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指导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指导水库、山塘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库塘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和库塘生态流量水量管理。负责滩涂围垦工作。

(十九)组织实施县域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按分工负责水利行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开展水利建设与运行管理市场的监督管理。

(二十)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县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二十一)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指导水库、山塘、海塘、闸门等水利工程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拟订水利行业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定额并监督实施。

(二十二)开展水利科技、教育和对外交流工作。组织水利科学研究、科技推广与引进及对外交流。指导渔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二十三)负责水旱灾害防御工作。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承担防御洪水、台风暴潮应急抢险的水利技术支撑工作。承担洪泛区、蓄滞洪区和防洪保护区的洪水影响评价工作。组织制定水旱灾害防御水利相关政策并监督实施。

(二十四)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嵊泗县农业农村局单位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和下属财务非独立核算事业单位预算,其中财务非独立核算事业单位4个,含嵊泗县水利水务保障中心、嵊泗县乡村振兴发展中心、嵊泗县农业资源区划中心和嵊泗县渔农村经营管理站预算。

2.主要职能(嵊泗县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站)

(1)负责农业新技术、新品种、新产品的引进、试验、示 范、推广应用。

(2)协助开展农业清洁生产的技术指导,组织实施农业面 源污染末端治理和田园生态化建设相关技术的试验、示范、推广, 负责秸秆等农业农村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技术推广应用。

(3)承担农作物重大病虫疫情监测、预报预警工作。指导 农作物病虫疫情的预防、控制和处置工作。

(4)承担植保、检疫、农药领域技术规范、标准体系建设。

(5)制定并指导实施耕地地力培肥、土壤改良等农田土壤 质量提升规划。

(6)承担土壤、肥料质量检测、调查和评价工作。

(7)承担调运检疫以及引进种子、种苗和其他繁殖材料的审核审批及隔离试种监督等检疫监管的辅助工作。承担植物产地 检疫辅助工作。

(8)承担全县农业机械安全生产监管的辅助工作。

(9)承担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协助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实施。

(10)承担全县农机产品使用质量监督及农机消费维权管理的辅助工作。

3.主要职能(嵊泗县水利技术推广服务站)

(1)负责水库、河道、海塘、沿塘水闸、环山渠道等国有 水利工程的运行、安全管理、养护巡查等工作。 

(2)承担全县水文水资源监测、水文站网建设和管理、水 文情报预报等辅助工作。 

(3)承担全县水利科技成果转化和先进适用技术(产品) 引进、试验、示范、推广等工作,开展水利新技术推广及指导目 录编制工作。 

(4)协助开展水利行业技术标准、规程规范的研究、编制, 承担水利信息化的宣传、推广应用及评估等工作,提供水利工程 标准化管理技术服务。 

(5)组织开展水利科普宣传、对外水利技术交流与合作。 

(6)完成嵊泗县农业农村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4.主要职能(嵊泗县畜牧兽医发展中心)

(1)承担实施畜牧业、饲料业、畜禽屠宰业、兽医事业发 展政策和规划计划制定的辅助工作。 

(2)组织实施畜牧兽医科技需求调查、科技成果转化和技 术推广应用。协助开展畜牧兽医队伍建设和畜牧产业技术推广及 服务体系建设。开展畜牧兽医及饲料兽药统计和信息化工作。 

(3)承担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兽药及兽医器械、生鲜乳生 产收购运输环节、畜禽屠宰环节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辅助工作。 开展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兽药和兽医器械行业技术推广、质量安 全风险评估工作。 

(4)承担重大动物疫病的风险评估、预防、控制、应急处 置管理等辅助工作以及相关监测、流行病学调查等技术性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动物疫病防治工作计划。 

(5)组织开展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兽医医政的辅助工作。 协助开展动物防检疫证章、票据及免疫标识管理和兽医从业人员 管理工作。 

(6)承担全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的业务指导。承 担重大动物疫情和重大畜禽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的技术 指导和控制效果评估。承担兽药、饲料和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的监 测等技术性工作。 

(7)承担畜禽品种改良和畜禽良种繁育推广体系建设的技 术指导。承担畜禽等优良新品种(系)、新技术的引进、试验、 示范与推广。承担畜禽品种、饲草等资源的调查、保护。 

(8)承担全县监管的屠宰场所的法定检疫具体工作。承担 全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和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具体工作。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嵊泗县农业农村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含非独立核算单位嵊泗县水利水务保障中心、嵊泗县乡村振兴发展中心、嵊泗县农业资源区划中心和嵊泗县渔农村经营管理站预算),局属嵊泗县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站、嵊泗县水利技术推广服务站、嵊泗县畜牧兽医发展中心预算。

二、2025年嵊泗县农业农村局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嵊泗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嵊泗县农业农村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结余;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嵊泗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收支总预算2332.97万元。

(二)关于嵊泗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嵊泗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收入预算2332.97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24.39万元,下降1.03%,主要是项目经费减少、美丽海岛工作经费、三公经费等指标压减。

其中:上年结转91.17万元,占3.9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241.01万元,占96.06%;其他收入0.79万元,占0.03%。
  (三)关于嵊泗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嵊泗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支出预算2332.97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24.39万元,下降1.03%,主要是项目经费减少、美丽海岛工作经费、三公经费等指标压减。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7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9.8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6.08万元、农林水支出1960.0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6.23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1397.08万元,占59.88%;日常公用支出267.99万元,占11.49%;项目支出667.9万元,占28.63%。

结转下年0万元。

(四)关于嵊泗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嵊泗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332.18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2332.18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938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6.08万元、农林水支出1960.0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6.23万元。

(五)关于嵊泗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嵊泗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332.18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22.87万元,下降0.97%,主要是项目指标压减。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49.85万元,占6.43%;卫生健康(类)支出86.08万元,占3.69%;农林水(类)支出1960.02万元,占84.04%;住房保障(类)支出136.23万元,占5.84%;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86.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照规定为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43.3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照规定为职工缴纳职业年金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13.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照规定为行政单位退休人员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6.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照规定为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支出。

(5)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4.4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照国家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医疗保险费等有关支出。

(6)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11.2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照国家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医疗保险费等有关支出。。

(7)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50.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照国家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费支出。

(8)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行政运行(项)828.24万元,主要用于嵊泗县农业农村局本级及下属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和日常工作运行的支出。

(9)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363.23万元,主要用于农业农村项目建设经费、办公楼物业费、农业农村基础工作经费、乡村振兴工作经费等。

(8)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水利支出(项)768.55万元,主要用于水利项目措施编制费、水利水务维护保障经费、大陆引水工程指挥部办公经费等。

(1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136.2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照国家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关于嵊泗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嵊泗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665.0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397.0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267.9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关于嵊泗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嵊泗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关于嵊泗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嵊泗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嵊泗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嵊泗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6.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2.83万元,下降9.78%,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25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5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24.7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2.75万元,下降10%。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及兄弟县区相关业务人员来嵊进行业务交流等公务活动接待等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局本级指标压减。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1.3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08万元,下降5.59%。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35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5年嵊泗县农业农村局本级以及嵊泗县农业资源区划中心(非独立核算)、嵊泗县畜牧兽医发展中心等2家参公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67.99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69万元,增长0.26%,主要是人员职务职级晋升、在职人员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等缴费基数大幅提高,导致机关运行经费增加。

2.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嵊泗县农业农村局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3.276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8.276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5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嵊泗县农业农村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省部级领导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及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5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4.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5年嵊泗县农业农村局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889.73万元,一级项目5个。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专户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 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 费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 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 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 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 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 费。

17.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行政运行(项):反映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用于种植业、畜牧业、农机、农场、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农村和垦区公益事业等方面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8.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19.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水利方面的支出。

2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 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 纳的住房公积金。


四、2025年嵊泗县农业农村局部门预算公开报表.pdf

附件:2025年嵊泗县农业农村局本级预算公开说明.pdf

2025年嵊泗县农业农村局本级预算公开表.pdf

嵊泗县畜牧兽医发展中心2025年预算公开说明.pdf

嵊泗县畜牧兽医发展中心2025年预算公开表.pdf

嵊泗县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站2025年预算公开说明.pdf

嵊泗县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站2025年预算公开表.pdf

嵊泗县水利技术推广服务站2025年预算公开说明.pdf

嵊泗县水利技术推广服务站2025年预算公开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