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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中共嵊泗县委嵊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 2018-08-1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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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综合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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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嵊泗县委嵊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2018-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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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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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泗县教育扶贫实施细则(试行)》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18-08-10 1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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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中共嵊泗县委嵊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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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中发〔2015〕34号)、《“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的通知》(国发〔2016〕64号)、《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3〕25号)等规定,全面打响我县脱贫攻坚战,形成扶贫工作全县一盘棋,全面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加快建设更高质量惠及全县人民的小康社会结合我实际情况,制定了细则。

一、目标任务

构建以智力扶贫为主的教育精准扶贫体系,加大贫困资助力度,全面实施学生成长导师制,力争到2020年末,建立起有效的救助机制与助学机制,精准扶贫水平有效提高,扶贫对象人人享有关爱,通过教育提升贫困家庭的自我发展能力,从根本上消除贫困。

二、扶贫对象

以县精准扶贫办提供的扶贫家庭为基础数据,扶贫家庭中就读于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普通高中、职业教育高中、幼儿园的学生及全日制高校就读的本县户籍学生,均属本实施细则扶贫对象。

三、实施内容

一是落实惠民政策,完善贫困学生救助机制进一步完善《嵊泗县中小学、幼儿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各项资助办法》,继续全面落实国家“两免一补”、“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等惠民政策。二是实施学生成长导师制,完善贫困学生“智力扶贫”工作机制三是动员全社会力量,完善贫困大学生救助帮扶机制明确救助标准符合县精准扶贫要求的在读大专(含高职大专部分)、本科阶段学生助学标准:当年度新入学的新生第一年资助6000元,第二年起每年资助标准为5000元。四是利用社会优质资源,完善助学帮扶机制。积极引导社会各阶层各单位向贫困学子“献爱心”活动,通过县慈善总会或县扶贫办等机构对贫困学生进行救助和帮扶。利用“嵊泗县慈善总会惠学教育奖励基金会”等民间慈善助学机构,充分发挥其对家庭困难学生资助的职能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