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922090963010M/2019-28163 | ||
组配分类 | 规范性文件 | 发布机构 | 县政府办公室 |
生成日期 | 2019-01-0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11330922090963010M/2019-28163
政府工作
县政府办公室
2019-01-07
嵊党政办发〔2019〕4号
LSSD01-2019-0002
主动公开
废止
发布时间:2019-01-09 1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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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县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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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嵊泗县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考核奖励细则(试行)》已经县政府第2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嵊泗县委嵊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月7日
嵊泗县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考核奖励细则(试行)
为加强我县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规范物业服务企业服务行为,切实提高物业管理水平,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考核奖励细则。
一 、考核对象
嵊泗县城区范围内实施物业服务的封闭式小区,自实施物业管理之日起,经考核其物业服务管理在基本达标以上的,自实施物业管理之日起,每年给予一定的考核奖励。
二、考核内容程序
(一)申报。
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实行年终考核与日常检查相结合,年终考核每年考核一次,一般在每年第一季度对上年服务情况进行考核,日常检查每年实施不少于4次。实施物业管理的小区,每年1月底前由物业服务企业向嵊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出考核申请。
(二)考核。
1.考核内容由物业服务收费率、业主满意率和日常管理情况等三部分组成,内容详见《嵊泗县住宅小区物业服务项目考核评分表》(附件1)。
2.考核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会同小区所在地乡镇成立考核小组予以实施。考核小组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城市管理局、所属乡镇、社区(社区村)、业主代表组成,其中业主代表不少于2人。
3.考核采用百分制,年终考核分值占总分比例40%,日常检查分值占总分比例60%。考核时由考核小组成员分别打分,最后所得平均分即为该小区的考核结果。
4.考核得分90分及以上为优秀,80分及以上的为达标,70分及以上的为基本达标,70以下的为不达标。对考核不达标的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应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达标或未按规定整改的不予奖励。
5.当年新承接的物业服务项目不参加当年度考核。
(三)公示。
考核结果在每年度考核全部结束后,统一通报于被考核小区,以互相促进、提高管理水平。
三、考核奖励标准和相关规定
(一)考核奖励标准。
考核奖励=管理区域总建筑面积×考核奖励月标准×12个月。
考核优秀月标准0.12元/月·平方;
考核达标月标准0.08元/月·平方;
考核基本达标月标准0.06元/月·平方;
考核不达标但能按要求在期限内整改并通过考核的,给予0.04元/月·平方的补贴;整改后仍不达标或未按规定整改的,不予补贴。
(二)相关规定。
居住小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取消奖励资格:
1.发生重大责任事件的;
2.被媒体曝光,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经查实确定有过错的。
四、考核奖励款项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放至物业服务企业。
五、本细则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
附件:1.嵊泗县住宅小区物业服务项目考核评分表
2.嵊泗县住宅小区服务项目日常检查表
附件1
嵊泗县住宅小区物业服务项目考核评分表
小区名称: 服务企业 收费标准
类别 | 考核主要内容 | 分值 | 评分标准 | 考核 情况 |
业主满意率 | 每年开展一次物业管理服务群众满意度测评,对测评意见分析整改,合理建议及时采纲,测评覆盖率占总人数80% 以上,业主满意率占总人数80%以上 | 20 | 满意度80%以上20分,每增加2%加0.5分,每下降1%扣1分,60%以下不得分 | |
物业服务费收取率 | 管理区域内物业服务费收缴率平均达到85%以上 | 20 | 收缴率平均达85%以上20分,每下降1%扣1分 | |
日常管理(60分) | 1.建立小区物业管理中心基本的管理制度,并有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 2 | 制度健全1分 有预案1分 | |
2.小区内公示物业服务内容、收费标准及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以及相关场地经营所得的收支情况,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情况 | 3 | 公示内容少1项扣0.5分 | ||
3.制定小区物业管理的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 3 | 有计划得1分,按计划实施并有台账得2分 | ||
4.按约定进行业务接待的值班,公示8小时值班与服务电话,及时处理,及时答复。接待、投诉有处理记录 | 5 | 有电话公示得1分;有接待、投诉记录得2分;有处理记录得2分 | ||
5.保洁服务按管理标准约定履行,并达到:垃圾日产日清,垃圾桶、房完好无异味,周边环境整洁;道路清洁,可视范围内无垃圾;小区及房屋共用部位(楼梯、扶手)抽查手拭无明显灰尘,无乱涂写、乱张贴,无堆放杂物;水面、喷水池等水景可视范围内无垃圾等;小区内无饲养家禽、宠物敞放现象 | 10 | 1项不到位扣2分 | ||
6..保安服务按管理标准约定履行,并达到:主出入口24小时值班,次出入口15小时值班;巡更线路有规定,巡更结果有记录;监控室有值守,且有值班记录 | 10 | 1项不到位扣2分 | ||
7.建立小区车辆管理制度,对进出小区的车辆进行管理,车辆停放有序,无绿化带、消防通道等乱停放现象,台账记录齐全 | 12 | 车辆停放有序得6分,每发现一台(非)机动车乱停放扣0.2,停在绿化带、消防通道扣0.5;实行车辆出入证制度得3分;非小区车辆出入有询问并有记录得3分 | ||
8.绿化定期修剪、除虫、除草;可视范围内绿化带无死株、无白色垃圾、乔灌木草坪无虫害 | 6 | 1项不到位扣1分 | ||
9.定期巡查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保持监控系统、单元防盗门、消防系统等公用设施设备使用正常,保持楼道等共用部位的门窗、玻璃等配件完好,开闭正常;保持区内道路路灯、楼道灯95%以上亮灯率。及时巡查共用雨污水管、井、沟、池,及时清理疏通,无污水外溢现象,台账记录齐全。及时编制维修计划,协助业主做好有关专项维修资金申请工作,并组织维修 | 6 | 1项不到位扣1分 | ||
10.对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考核检查中提出的整改意见,在限期内整改到位 | 3 | 不及时整改扣3分 | ||
合计 | 100 |
考核人: 所属单位 考核日期
附件2
嵊泗县住宅小区物业服务项目日常检查表
小区名称: 服务企业:
服务 项目 | 服务标准 | 分值 | 评分标准 | 得分 |
基本要求20分 | 1.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各岗位职责、服务内容、收费标准上墙,办公场所整洁有序,办公设施齐全 | 12 | 一项不符扣2分 | |
2.管理服务人员服装统一,挂牌上岗,仪容仪表整洁规范,服务主动热情 | 8 | 一项不符扣2分 | ||
房屋管理12分 | 1.单元门、楼梯通道、门窗、玻璃完好,并每周巡查1次,同时做好巡查记录 | 8 | 一处不符扣1分;无记录扣3分 | |
2.按照规约(业主临时规约)要求,建立完善的住宅装饰装修管理制度;装修前,告知装修人有关装饰装修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 | 4 | 一项不符扣3分 | ||
设施设备 维修养护18分 | 1.电梯、水泵等正常运行 | 10 | 一处不符扣1分 | |
2.设施设备保持整洁、通风、无跑、冒、滴、漏、和鼠害现象 | 4 | 一处不符扣1分 | ||
3.路灯、楼道灯完好率不低于90% | 4 | 一项不符扣2分 | ||
秩序 维护 20分 | 1.小区主入口24小时执勤,对车辆及外来人员出入有相应记录 | 6 | 一项不符扣3分 | |
2.专职秩序维护人员配置合理,身体健康,工作认真负责;配备对讲装置和其他必备的安全护卫器械 | 7 | 一项不符扣1分 | ||
3.对进出小区的车辆进行管理,引导车辆有序通行、停放 | 7 | 每发现一辆车乱停乱放扣0.5分 | ||
保洁 服务 13分 | 1.生活垃圾日产日清,装修垃圾袋装统一堆放指定地点 | 4 | 一处不符扣1分 | |
2.小区公共场所保持清洁每日至少一次;电梯、门厅、楼道每日清扫一次;共用部位玻璃每季度清洁一次;路灯、楼道灯每半年擦拭一次 | 5 | 一处不符扣1分 | ||
3.保洁设备完备,垃圾桶干净、无破损 | 4 | 一处不符扣1分 | ||
绿化 养护7分 | 1.草坪定期修剪、除虫,做到基本无杂草,无乱种植现象,草坪边缘清晰,可视范围内无大面积枯死 | 4 | 一处不符扣2分 | |
2.树木定期修剪,无倒伏、无虫害,可视范围内无死株 | 3 | 一处不符扣1分 | ||
其他 10分 | 1.居民垃圾分类有成效 | 5 | 分类垃圾桶放置规范2分;垃圾明显分类3分。 | |
2.架空层有效管理 | 5 | 无增户2分;减少1户加1分,5分封顶。 | ||
合计 | 100 |
考核人: 所属单位 考核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