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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 政策解读 | 发布机构 | 县政府办公室 |
生成日期 | 2021-11-1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11330922002643210K/2021-28378
县政府办公室
2021-11-10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1-11-10 15:08
信息来源:
信息来源:县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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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泗县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主任吴二喜对《嵊泗县农村公路养护与管理办法》进行了解读。
一、《办法》制定依据是什么?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9﹞45号)、《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22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意见》(浙政办令﹝2020﹞61号)等。
二、农村公路指哪些道路?
答:本办法所称农村公路,是指按照国家、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修建,并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验收合格的县道、乡道和村道。
三、农村公路谁养护?谁管理?
答:农村公路的养护与管理实行“县道县管、乡道村道乡镇管”的分级管理机构体制。县交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公路的养护与管理工作,具体由其所属的公路管理机构负责。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所辖区域内乡道、村道的养护管理工作,各乡(镇)成立相应的农村公路管理机构(即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站)。
四、农村公路日常养护资金来源及最低标准?
答:建立县财政投入为主的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筹集机制,县人民政府筹集的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应当用于农村公路的日常养护和养护工程,并优先保证农村公路的日常养护。县财政投入农村公路日常养护的资金不低于县道每年每公里11000元、乡道每年每公里3000元、村道每年每公里1500元。乡(镇)人民政府应当积极筹集农村公路养护资金,补充用于乡道、村道的日常养护与管理。乡财政投入农村公路日常养护的资金不低于乡道每年每公里2500元、村道每年每公里1000元。
五、《办法》从什么时候开始实施?
答:本办法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嵊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嵊泗县农村公路养护与管理办法的通知》(嵊政办发〔2008〕104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