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9004/2021-28297 | ||
组配分类 | 政策解读 | 发布机构 | 县政府办公室 |
生成日期 | 2021-09-2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001008009004/2021-28297
县政府办公室
2021-09-26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1-09-26 15:59
信息来源:
信息来源:县法制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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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背景
农村公路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基础保障,对农村公路养护实施规范和加强管理是满足新时代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需要的重要举措,是推进“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和重要内容,也是推动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建设交通强国的重要支撑。
为进一步抓好我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落实好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机制改革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20〕61号)文件精神,深入贯彻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的指示精神,有必要对原指导我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的《嵊泗县农村公路养护与管理办法》(嵊政办发〔2008〕104号)文件进行全面修订,制订新的《嵊泗县农村公路养护与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更高效,为实现“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制度保障。
二、制定依据
《办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9〕45号)、《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22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意见》(浙政办令〔2020〕61号)等文件为主要依据。
三、主要内容
《办法》共七章三十三条,主要内容包括:
(一)第一章是总则。包括指导思想,适用范围,明确了农村公路的定义和范围,对县道、乡道、村道给出了明确的定义。
(二)第二章是养护与管理体制。明确了“县道县管、乡道村道乡镇管”的分级管理机构体制,明确了各级农村公路管养机构的主要工作职责。
(三)第三章是养护资金筹措和使用。明确了“政府主导、多元筹资、统筹安排、专款专用、强化监管、绩效考核”的资金筹集和使用户原则,明确了不同等级农村公路日常养护资金的最低标准,并将养护资金纳入年度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同时设立专户、专款专用的监督管理使用机制。
(四)第四章是养护管理。明确农村公路养护分类,明确农村公路养护作业是应当遵守的安全规定,明确了农村公路技术状况评定的频次等内容。
(五)第五章是公路管理。明确了农村公路受法律保护,规定了农村公路建筑控制区的涉路施工活动需得到相关部门的许可。
(六)第六章是考核。明确了县人民政府对农村公路养护与管理工作进行考核机制。
(七)第七章是附则。明确了《办法》实施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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