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92208736229XM/2017-28173
 组配分类 规范性文件  发布机构 县农业农村局
 生成日期 2021-08-1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信息索引号:

    1133092208736229XM/2017-28173

  • 主题分类:

    其他

  • 发布机构:

    县农业农村局

  • 成文日期:

    2017-05-15

  • 文号:

    嵊农林水围〔2017〕50号

  • 文件登记号:

    LSSD65-2017-0001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有效

嵊泗县农林水利围垦局嵊泗县财政局关于规范村级接待费支出管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8-13 09:29

信息来源:

信息来源:县农业农村局(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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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加强村级财务规范化管理,全面推行村级行政性公务“零招待”,严格控制招商引资等必要招待开支,根据《县委县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渔农村党风廉政建设 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现就村级接待费支出管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村级接待资金来源

县财政局按各村人口基数标准相应追加乡镇接待经费支出指标,由乡镇统筹管理支出并纳入乡镇财务核算。分别追加菜园镇10.8万元、嵊山镇5.6万元、洋山镇0.8万元、五龙乡4万元、黄龙乡5.6万元、枸杞乡6万元、花鸟乡2万元的接待预算指标,专门用于村级接待。

二、村级接待支出范围

村级接待费只能用于招商引资、扶贫结对、抗洪抢险、防火救灾、慰问老干部老党员和烈士军属等开支,以及经乡镇党委审核同意的必要开支。村级必要的接待支出,不得违反有关规定,严禁超规格、超标准接待,严禁提供烟酒,严禁安排县属部门、乡镇公务用餐,严禁公款购买和赠送购物卡、烟酒、水产品等,严禁组织和参与公款高消费娱乐、健身等活动。

三、村级接待审批程序

根据一次接待一次审批的原则,按照村级申请、乡镇审核、乡镇纪委备案的程序实施接待。村级组织负责人要如实填写接待审批单(详见附件),备注接待申请单位、接待对象及联系电话、陪同人员、接待事由、接待具体地点、接待预算等要素。村级接待审批单与接待支出正式发票、POSS机小票、菜单一并作为接待费用报销依据,纳入乡镇会计凭证。

四、村级接待费用列支

村级接待费支出按规定程序审批,经乡镇财务经办人员审核后分单位(村)核算,当年村级接待指标用完的,乡镇不得付款入账。

五、建立激励约束机制

为鼓励村级接待厉行节约,各乡镇村级接待费用当年度指标结余部分,如遇下年度因特殊情况导致村级接待指标突破的,可向县财政局提出申请,经全县统筹后作适度安排。对违反村级接待管理办法的,除对乡镇、村等相关人员进行问责外,还将相应扣减下年度村级接待费支出指标。


嵊泗县农林水利围垦局   嵊泗县财政局

2017年5月15日




附件:

村级接待审批单(样稿)


乡镇:                                                     日期:       年    月    日

接待申请单位


陪同人员


来宾单位


来宾姓名

联系电话


接待事由


接待具体地点


接待预算


乡镇分管领导审批意见


备  注

1.村级接待费只能用于招商引资、扶贫结对、抗洪抢险、防火救灾、慰问老干部老党员和烈士军属等必要开支,以及经乡镇党委审核同意的必要开支;2.村级接待费用不得用于购买购物卡、烟酒、水产品等;3.此表一式2份,一份作为报销凭证,一份交由乡镇纪委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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