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922002643384W/2020-28166 | ||
组配分类 | 政策解读 | 发布机构 | 枸杞乡 |
生成日期 | 2021-08-1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11330922002643384W/2020-28166
枸杞乡
2020-03-05
枸乡政〔2020〕13号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1-08-18 10:38
信息来源:
信息来源:枸杞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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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方便各单位理解《枸杞乡养殖海域使用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的内容,现将相关政策进行如下解读:
一、制定背景
2019年,我县印发了《嵊泗县养殖海域使用管理指导意见》根据省、市、县级工作要求,结合枸杞实际,我乡制定了《枸杞乡养殖海域使用实施细则》,进一步加强枸杞乡养殖海区规范管理工作,优化海域资源配置,保护养殖渔民合法权益,促进海水养殖产业健康持续发展。
二、制定依据
《实施细则》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六十一 号)、《浙江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86号)、《嵊泗县养殖使用海域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嵊海渔局〔2019〕58号)等文件为主要依据。
三、研判过程
我乡认真学习研究《嵊泗县养殖使用海域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嵊海渔局〔2019〕58号)文件,结合我乡实际,起草了《实施细则》,经合法性审查、集体研究讨论后,于2020年3月5日印发。
四、主要内容
《实施细则》共分为四个方面的内容,主要为:
(一)明确《实施细则》制定依据;
(二)明确养殖海域使用领导组织;
(三)明确养殖海域使用承租对象、实施程序、权利与义务、承包管理和承包租金;
(四)明确发生纠纷等情况相应解决方法。
五、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枸杞乡养殖海区。
六、政策标准
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一级发包单位为嵊泗山海奇观海洋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发包对象为村集体组织;二级发包单位为各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包对象为本村村民及养殖专业合作社。
承租对象:1.二级承包方原则上年龄不得超过70周岁,二级承包新增对象主要为本地户籍减船转产渔民、精准扶贫对象及返乡就业人员,仅能申请一次且申请面积不超过20亩;2.对满70周岁清退的养殖户,其子女拥有优先承租权;如无子女由二级发包方收回,面向本村新增对象招租;如本村无新增对象则面对全乡新增对象招租。
养殖用海发包实行有偿使用制度:1.养殖面积≦20亩,年租金按每亩100元收取;2.20亩﹤养殖面积≦50亩,超出20亩部分年租金按每亩150元收取;3.50亩﹤养殖面积≦100亩,超出50亩部分年租金按每亩200元收取;4.养殖面积﹥100亩,超出100亩部分年租金按每亩400元收取。
七、期限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八、政策咨询通道
本办法由枸杞乡政府负责解释。咨询人:叶波,咨询电话:0580-5598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