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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组配分类 规范性文件  发布机构 县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 2021-08-1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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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330922090963010M/2017-28143

  • 主题分类:

    政务综合类

  • 发布机构:

    县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2017-07-20

  • 文号:

    嵊党政办发〔2017〕72号

  • 文件登记号: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有效

中共嵊泗县委嵊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21-08-19 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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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县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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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深入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浙教人〔2016〕103号)及舟教人〔2017〕1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教育改革发展实际,就全县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按照“以人为本,总量控制,统筹使用,合理配置”的原则,全面落实中小学教职工“以县为主”管理体制,加强县域内中小学教师统筹管理,打破推进校长、教师交流的管理体制障碍,落实学校用人自主权,提高教师资源配置效益,增强教师队伍活力,加快实现教育公平,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实施原则

(一)统筹兼顾、协同推进原则。整体谋划“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充分发挥政策激励导向作用,把“县管校聘”与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推进学校法人治理结构改革、现代学校制度建设等协同配套、统筹实施,积极引导优秀校长教师向外岛乡镇学校、薄弱学校流动。

(二)放管结合、民主协商原则。充分尊重基层学校校长、教师意见,切实维护教师权益,调动教师积极性。把办人民满意教育作为推进“县管校聘”教师人事管理制度改革的出发点,着力解决制约优质教师资源均衡配置问题。

(三)依法有序、动态管理原则。“县管校聘”管理改革要在相关法律法规的框架内,循序渐进,依法有序实施。对“县管校聘”推进情况实行动态管理,定期评估,及时调整,建立起科学有序的教师队伍正常流动和退出机制。

三、实施范围

全县公办中小学(不含幼儿园)在编在岗教职工。

四、主要内容

(一)完善中小学教师编制管理。县编委办加强编制的总量控制,实行动态调整。按照教职工与学生比例和教职工与班级比例相结合的方式核定编制。县教育局、县财政局根据学校布局结构、班额、生源(含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等情况变化进行动态调整,原则上每2年核定一次。县教育局在核定的编制总量内,按照班额、生源变化、教育教学任务增减情况,统筹提出各学校教职工编制分配方案以及调整建议,报县编委办备案后实施。积极探索压缩非教学人员编制,逐步使一般性教学辅助岗位、工勤岗位不再纳入编制管理范围。

(二)改进中小学岗位管理模式。县人力社保局会同县教育局,根据国家和省市制定的中小学校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控制标准和目前我县教育系统实际岗位聘任情况,对县域内中小学专业技术高、中、初级岗位,分别核定岗位设置总量,实行总量控制。进一步健全中小学岗位设置动态调整机制,根据学校编制调整情况,及时调整岗位数量。县教育局在核定的岗位设置总量内,按照学校教师人员结构、承担教育教学改革和任务需要等情况,编制各学校岗位设置方案,报县人力社保局备案后实施。

(三)完善中小学校按岗聘用制度。进一步落实学校用人自主权,全面落实中小学教师聘用合同管理。县教育局建立中小学教师工作量标准,作为学校合理设岗、竞争上岗的前置条件。各中小学在核定的编制和岗位内科学制定本校岗位设置方案,确定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人员岗位结构,依法依规做好人员聘用上岗工作,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四)建立竞争择优的用人机制。全面推行竞聘上岗制度,建立竞争择优、能上能下的用人机制。积极探索建立多轮竞聘上岗和组织统筹调剂相结合的教师资源配置模式。第一是学校内竞聘。学校公布所需岗位名称、数量、条件和岗位职责,教师首先在学校内竞聘上岗,学校内竞聘上岗比例一般不少于80%。第二是县域内竞聘。学校内竞聘后,县教育统一公布所属学校的空缺岗位,校内落聘人员在公布的空缺岗位中竞聘上岗。第三是组织统筹调剂。对于经过二轮竞聘后仍未上岗的教师,县教育局根据实际进行统筹调剂安排工作岗位。对没有竞聘上岗且不服从组织统筹调剂安排工作的,在原学校待岗培训,待岗培训期不超过12个月,待岗培训期内,只发放基本工资和不超过50%的基础性绩效工资,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和综合考核奖;待岗培训期满后,由县教育局再安排一次上岗机会,若仍无法上岗或上岗后仍不适岗,则按退出机制执行。

对离退休年龄不足三年的教师,经组织选派参加支教的教师,处于孕期和哺乳期的教师以及患重大疾病的教师,原则上在原聘用学校续聘。

经教育行政部门确定为年度校际交流对象的教师,流入学校须按不低于该教师原聘任岗位级别予以优先聘用。经研究确定列入年度交流计划的教师若不服从交流,作待岗处理。

(五)加强聘期考核和结果应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岗位职责为依据,以师德、能力、业绩、贡献为核心,建立不同工作岗位的分类考核指标和考核办法,建立学校、教师、学生和社会多方参与的教师考核评价机制。聘期考核重点突出师德表现、工作绩效和能力水平与岗位要求的匹配度,包括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成效,实行师德考核“一票否决制”。聘期考核结果作为评先评优、职称评审、岗位聘任、工资分配等工作的重要依据。聘期考核中工作表现和业绩优秀的教师允许越级竞聘。能力水平与所聘岗位任职条件不匹配、不能胜任岗位职责的教师,予以低聘或转聘到其他岗位,按照“以岗定薪、岗变薪变”的原则,以新聘岗位按规定确定工资待遇。

(六)逐步建立以竞聘上岗为核心的退出机制。教师年度考核或聘期考核不合格的,学校可以调整其岗位,或者安排其离岗接受必要的培训后调整岗位,教师不同意学校调整其工作岗位,或者虽同意调整到新工作岗位,但到新岗位后考核仍不合格的,学校可按规定程序解除聘用合同。年度考核不合格且不同意调整工作岗位,或者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可以解除聘用合同。对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不合格或逾期不注册的人员,不得再从事教学工作岗位。

五、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2017年6月前,县教育局会同编委办、县人力社保局和县财政局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核定人员编制,足量补充好教师,完善岗位设置方案,并跟进政策宣讲。

(二)试点阶段。2017年7—8月,县教育局根据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总体要求,确定本岛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作为首批改革试点学校,按照要求开展教师“县管校聘”改革试点;未列入试点的学校继续实行教师全员聘任制。各试点学校制定具体配套细则,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和择优竞聘原则做好教师岗位聘用工作。

(三)试点总结阶段。2017年9月至2018年2月,总结反思试点阶段工作,谋划进一步深化实施与全域推进方案。

(四)全面实施阶段。2018年9月前,全县全域实施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

(五)常态实施阶段。2019年起,常态化做好教师“县管校聘”工作。实施周期内,除正常性教师校际交流外,一般不组织全员性的竞争上岗聘任。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成立县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领导小组,由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委县政府办、县教育局、县编委办、县财政局、县人力社保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统筹全县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工作。

(二)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教育行政部门中小学校要充分认识实行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的现实意义,并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切实做好“县管校聘”政策宣传工作,有效调动广大教职工参与改革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精心组织,稳妥推进。“县管校聘”人事管理制度改革涉及广大教职工切身利益,在推进“县管校聘”工作中,要充分论证,广泛听取意见建议,稳步推进。对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要提早研判,妥善解决。要注重经验总结,对改革过程中取得的成果及时进行宣传,努力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附件:嵊泗县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领导小组



中共嵊泗县委嵊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7月20日


附件

嵊泗县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领导小组



组    长:邵    雷    县长

副组长:林    琳    副县长

成    员:陈其军    县委县政府办公室常务副主任

              刘竹艳    县委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叶    敏    县编委办主任

             许央国    县教育局局长

             罗奇辉    县财政局局长

             方雪华    县人力社保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许央国兼任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