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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组配分类 文件清理  发布机构 嵊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 2022-07-2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信息索引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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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

    水运

  • 发布机构:

    嵊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2022-07-26

  • 文号:

    嵊政办发〔2022〕37号

  • 文件登记号:

    LSSD01-2022-0009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有效

嵊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7-28 09:10

信息来源:

信息来源:县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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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因《嵊泗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航运业健康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嵊政发〔2020〕8号)已到期失效,据此我县出台的《嵊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点航运企业解困帮扶方案>的通知》(嵊政办发〔2020〕38号)和《嵊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级航运重点骨干企业培育方案>的通知》(嵊政办发〔2020〕36号)作为《嵊泗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航运业健康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嵊政发〔2020〕8号)的配套政策,也失去了相应依据,决定自2022年7月26日起予以废止。

嵊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