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92200264335X7/2022-28828
 组配分类 乡镇行政规范性文件  发布机构 洋山镇
 生成日期 2022-08-1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信息索引号:

    1133092200264335X7/2022-28828

  • 主题分类:

    其他-

  • 发布机构:

    洋山镇

  • 成文日期:

    2022-03-31

  • 文号:

    洋政发〔2022〕13号

  • 文件登记号:

    LSSD99C—2022—0002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废止

洋山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镇生产经营租住村(居)民自建房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8-16 10:49

信息来源:

信息来源:嵊泗县洋山镇人民政府

访问次数:

字体大小:

各社区(村)、相关单位:

根据《舟山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全市生产经营租住村(居)民自建房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舟消安委〔20225号)和(嵊消安委〔20222号)文件精神,有效防范化解村(居民)自建房重大消防安全风险,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和杭州亚运会圆满举办营造良好消防安全环境,洋山镇人民政府制定了《全镇生产经营租住村(居)民自建房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嵊泗县洋山镇人民政府                                                                                  2022331

             

全镇生产经营租住村(居)民自建房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生产、经营、租住村(居)民自建房重大火灾风险防范化解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较大以上火灾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决定自即日起至910日在全镇组织开展生产、经营、租住村(居)民自建房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工作,特制定实施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市、县“除险保安”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结合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部署要求,紧紧围绕“遏重大、降较大、保安全”目标,把涉及人员多、可能造成群死群伤重特大火灾事故的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作为重中之重,在前期工作和现有标准基础上,集中排查、突出整治,及时消除安全风险,坚决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和杭州亚运会圆满举办营造良好消防安全环境。

二、治理重点

此次排查治理的范围是具有生产、经营、租住使用功能之一,且住宿人员达到10人及以上的村(居)民自建房。

治理重点和对策措施有以下13个方面:

(一)耐火等级为三级及以下(砖木结构或木楼梯、木楼板、木隔断)的自建房(治理对策:立即停止生产、经营或租住)。

(二)使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或易燃材料搭建临时房屋,屋顶、围护结构、房间隔墙使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或易燃材料(治理对策:拆除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或易燃材料)。

(三)自建房场院、内院、天井设置顶棚、雨棚等形成封闭空间(治理对策:拆除全部或部分顶棚、雨棚,避免形成封闭空间)。

(四)电气线路、移动插座直接辐射放置在可燃物上(治理对策:安全辐射放置电气线路、移动插座,电气线路穿管保护)。

(五)自建房居住房间、地下室、半地下室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治理对策:瓶装液化石油气只能在符合安全要求的厨房使用且储存量不得超过50kg)。

(六)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电动平衡车及其蓄电池在公共区域、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或房间内停放、充电(治理对策:将楼内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电动平衡车全部移至室外);室外集中停放、充电区域与疏散楼梯、安全出口、室内房间未设置有效防火分隔或者与建筑外墙、安全出口直接相邻(治理对策:安全设置室外集中停放、充电区域,并按要求进行有效防火分隔)。

(七)每层建筑面积超过200平方米的自建房、屋顶承重构件和楼板为可燃材料的自建房、建筑层数为4层及以上的自建房,疏散楼梯少于2部,首层安全出口少于2个(治理对策:按要求设置疏散楼梯和安全出口)。

(八)外窗、疏散走道安装防盗网、广告牌、铁栅栏(治理对策:拆除防盗网或开设易于开启的逃生窗口,拆除疏散走道铁栅栏,广告牌设置不应遮挡外窗开启部分)。

(九)疏散走道、疏散楼梯间、安全出口处大量堆放易燃可燃物品(治理对策:清理违规堆放的易燃可燃物品)。

(十)未配备灭火器、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等消防设施器材(治理对策:按要求配备灭火器、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等消防设施器材)。

(十一)用于生产、经营的自建房,居住区域与生产、经营区域未完全分隔(治理对策:将居住区域与生产、经营区域使用实体墙、防火门等进行完全分隔,居住区域至少设置1部独立的疏散楼梯)。

(十二)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自建房设置居住场所(治理对策:立即搬离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自建房中设置的居住场所)。

(十三)用于租住的自建房内设置采用易燃可燃保温材料的冷库、设置液氨制冷剂的冷库(治理对策:立即搬离设置在租住自建房中不符合要求的冷库)。

各乡镇可以结合地方规定和火灾特点,细化或拓展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治理范围和重点。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此次生产经营租住村(居)民自建房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工作顺利开展,召开专题会议,统筹组织研究攻坚行动,社区(村)、各部门要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有关规定,切实履行部门消防安全职责,周密部署,落实定期会商、层层落实责任和措施,确保有计划、有重点、有步骤地完成。通过印发文件、发布通告等形式,全面发动社区(村)和物业、网格员、志愿者等群防群治力量参与综合治理。确保排查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二)组织集中排查。结合本镇既有掌握情况,组织镇专职消防队、洋山派出所、社区(村)等基层力量,对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开展全面排查登记,掌握基础信息,建立户档,针对住宿人员10人及以上的进行逐幢核查,逐一填写《生产、经营、租住村(居)民自建房重大火灾风险排查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排查表》),存档汇总至县消防救援大队。

    (三)分级督办整改。各社区(村)、有关单位要根据场所的使用功能和风险隐患进行梳理分类,建立工作台账,落实各社区(村)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行业监管责任,存在问题的在《排查表》中逐一明确整改时限。对存在问题不属于13类治理重点的,由村(居)民委员会组织整改。对存在13类治理重点问题的自建房,由镇专职消防队、洋山派出所组织整改。对住宿人员30人及以上,且存在13类治理重点的自建房,报县消防大队。对自建房在生产、经营、租住活动中涉及的相关行业领域,由各主管部门和监管部门指导整改。对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集中连片地区,且13类治理重点突出的各社区(村),报上级消防大队,由市级督办整改。

(四)严格销案管理。各社区(村)、有关单位要按照“13类治理重点坚决消除、其他风险隐患动态监管”的原则,综合运用各种工作措施和法律手段,形成工作合力,加大工作力度,利用数字化手段持续跟踪问效,严格核查销案,并在《排查表》中逐一注明整改落实情况。对住宿人员10人及以上的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由镇专职消防队、洋山派出所组织现场核查;对住宿人员30人及以上的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报县消防大队。对达到整改要求的,予以销案归档,并同步纳入后续网格巡查、联合检查、专项督查等工作范围。对达不到整改要求的,一律不予销案,并持续跟进督办指导,直至完全整改。

(五)靶向宣传教育。各社区(村)、有关单位针对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火灾风险特点,通过广播、微博、微信、抖音等媒体平台,组织社区基层力量入户、上门提醒,广泛提示用火用电用气、易燃可燃物品管理、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等消防安全常识,提高群众安全防范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结合排查整改情况和典型火灾案例,加强消防法制宣传和警示教育,以案说法、以案明责、以案为戒。充分调动群众参与消防安全工作的积极性,鼓励、引导群众使用“浙里办”的“隐患随手拍”举报投诉和消除身边的火灾隐患。

(六)强化技防应用。各社区(村)、有关单位要结合电子政务、智慧乡村服务等信息化大数据系统建设,依托现有平台或组织创新研发,探索建立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火灾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实现对火灾高风险场所区域的动态监测、预警提示、智能分析和精准防范。推广安装漏电保护装置、火灾探测器、自动灭火系统,推进建设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设施,积极应用“电子巡更”“视频监控”等技术,以科技信息化手段推动火灾防控工作赋能升级。

(七)提升应急能力。加强镇专职消防队和志愿消防队建设,推动住宿人员30人及以上的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建立微型消防站或志愿消防队,住宿人员30人以下的明确专门人员,落实培训演练、值班值守、多户联防等工作机制,提高初起火灾扑救能力。镇专职消防队要针对辖区自建房火灾风险特点,组织实地调研熟悉,提高专业救援能力。

四、工作步骤

综合治理从3月起至910日,分为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23月底前)。召开专项行动动员会议,广泛宣传发动,组织开展工作。

(二)排查整改阶段(20224月中旬至8月底)。镇专职消防队和相关部门组织对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开展全面排查,建立工作台账,上报县消防大队,分级分类推进整改、销案。

(三)总结提升阶段(2022910日前)。镇专职消防队和相关部门梳理工作成效、完成综合治理总结。同时固化治理成果,完善制度机制,提高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站位。各社区(村)、有关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充分认清当前我镇开展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复杂性和长期性,强化红线意识、风险意识、责任意识,切实把防范化解冲击安全底线的突出问题整治措施落到实处。加强组织领导,以镇消安委成员成立综合治理工作小组,镇消防安全办公室组织发动、指挥协调、情况通报、督导交办,确保综合治理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二)形成统筹协调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结合“十四五”规划实施、乡村振兴等重点工作,将综合治理纳入地方民生工程实施项目。积极协调相关单位、全民共同参与,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加强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许可审批、房屋登记、基础建设、治安管理、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应急处置等工作。及时通报、上报,督促落实整改措施。细化明确消防工作职责、及时固化经验做法,防止问题隐患反弹。

(三)强化追责问效。将专项行动纳入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强化日常督导检查。各级领导干部要大力推行“一线工作法”,做到干部在一线工作,问题在一线解决,决策在一线落实,风险隐患在一线消除。要充分运用“四不两直”方式开展明察暗访,掌握实情。对发现的风险隐患,要敢于较真碰硬、紧盯不放直至整改。对工作开展不力的,将根据《洋山镇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细则》,及时采取通报、约谈等措施。

附件:1. 生产、经营、租住村(居)民自建房重大火灾风险排查表

               2. 生产、经营、租住村(居)民自建房重大火灾风险统计表

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