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92200264335X7/2022-28829 | ||
组配分类 | 政策解读 | 发布机构 | 洋山镇 |
生成日期 | 2022-08-1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1133092200264335X7/2022-28829
洋山镇
2022-04-01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2-08-16 11:06
信息来源:
信息来源:嵊泗县洋山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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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背景
为进一步做好生产、经营、租住村(居)民自建房重大火灾风险防范化解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较大以上火灾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决定自即日起至9月10日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生产、经营、租住村(居)民自建房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二、实施依据
《方案》以《全县生产经营租住村(居)民自建房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方案》(嵊消安委〔2022〕2号)文件为主要依据。
三、制定过程
《全镇生产经营租住村(居)民自建房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方案》由洋山镇人民政府起草,经过书面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研究决定等程序后制定,符合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发程序。
四、主要内容
《方案》主要内容包括:
此次排查治理的范围是具有生产、经营、租住使用功能之一,且住宿人员达到10人及以上的村(居)民自建房。治理重点和对策措施有以下13个方面:
(一)耐火等级为三级及以下(砖木结构或木楼梯、木楼板、木隔断)的自建房(治理对策:立即停止生产、经营或租住)。
(二)使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或易燃材料搭建临时房屋,屋顶、围护结构、房间隔墙使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或易燃材料(治理对策:拆除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或易燃材料)。
(三)自建房场院、内院、天井设置顶棚、雨棚等形成封闭空间(治理对策:拆除全部或部分顶棚、雨棚,避免形成封闭空间)。
(四)电气线路、移动插座直接辐射放置在可燃物上(治理对策:安全辐射放置电气线路、移动插座,电气线路穿管保护)。
(五)自建房居住房间、地下室、半地下室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治理对策:瓶装液化石油气只能在符合安全要求的厨房使用且储存量不得超过50kg)。
(六)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电动平衡车及其蓄电池在公共区域、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或房间内停放、充电(治理对策:将楼内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电动平衡车全部移至室外);室外集中停放、充电区域与疏散楼梯、安全出口、室内房间未设置有效防火分隔或者与建筑外墙、安全出口直接相邻(治理对策:安全设置室外集中停放、充电区域,并按要求进行有效防火分隔)。
(七)每层建筑面积超过200平方米的自建房、屋顶承重构件和楼板为可燃材料的自建房、建筑层数为4层及以上的自建房,疏散楼梯少于2部,首层安全出口少于2个(治理对策:按要求设置疏散楼梯和安全出口)。
(八)外窗、疏散走道安装防盗网、广告牌、铁栅栏(治理对策:拆除防盗网或开设易于开启的逃生窗口,拆除疏散走道铁栅栏,广告牌设置不应遮挡外窗开启部分)。
(九)疏散走道、疏散楼梯间、安全出口处大量堆放易燃可燃物品(治理对策:清理违规堆放的易燃可燃物品)。
(十)未配备灭火器、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等消防设施器材(治理对策:按要求配备灭火器、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等消防设施器材)。
(十一)用于生产、经营的自建房,居住区域与生产、经营区域未完全分隔(治理对策:将居住区域与生产、经营区域使用实体墙、防火门等进行完全分隔,居住区域至少设置1部独立的疏散楼梯)。
(十二)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自建房设置居住场所(治理对策:立即搬离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自建房中设置的居住场所)。
(十三)用于租住的自建房内设置采用易燃可燃保温材料的冷库、设置液氨制冷剂的冷库(治理对策:立即搬离设置在租住自建房中不符合要求的冷库)。
解读机关:洋山镇人民政府
咨询人:陈奇勇
咨询电话:0580-5054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