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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县发改局
 生成日期 2023-10-1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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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发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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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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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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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丨《嵊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嵊泗县预拌混凝土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3-10-18 0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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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县发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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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嵊泗县人民政府印发了《嵊泗县预拌混凝土管理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现将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政策出台背景

一是贯彻落实省级文件相关调整。《浙江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条例》已于2021年第三次进行修改,原《嵊泗县预拌混凝土管理实施意见》发布于2010年,需要对文件进行更新调整。二是机构改革后发文机关相关调整。嵊泗县散装水泥、新型墙体材料办公室已于2019年撤销,原有机构职能并入现发改局,需要调整发文单位。三是促进嵊泗散装水泥的发展和应用。推进节约资源和能源,保护环境,确保建设工程质量。

二、总体考虑

新实施意见制定在原《嵊泗县预拌混凝土管理实施意见》(2010版)基础上,结合《浙江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条例》(2021年修正版)的要求,参考了国内先进地区及周边市(县)的最新政策。并由嵊泗县发展和改革局起草,在2023年9月5日—2023年9月15日向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征求意见。2023年9月5日—2023年9月14日在县政府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未收到意见及建议。

三、主要内容

《嵊泗县预拌混凝土管理实施意见》适用于全县预拌混凝土生产、经营、运输、使用及其监督管理,共20条规定。全面禁止泗礁本岛、小洋山区域使用现场搅拌混凝土,并推广使用商品混凝土。聚焦我县预拌商品混凝土行业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推动行业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明确了行业监督管理的内容。

解读机关:嵊泗县发展和改革局   解读人:毛炳哲   联系方式:058050844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