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92200264327XK/2023-31283
 组配分类 规范性文件  发布机构 县财政局
 生成日期 2023-10-2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信息索引号:

    1133092200264327XK/2023-31283

  • 主题分类:

    财政

  • 发布机构:

    县财政局

  • 成文日期:

    2023-08-24

  • 文号:

    嵊财预〔2023〕32号

  • 文件登记号:

    LSSD12-2023-0001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有效

嵊泗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嵊泗县财金助力扩中家庭项目贷款贴息补助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0-24 09:12

信息来源:

信息来源: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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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明确嵊泗县财金助力扩中家庭项目贷款贴息补助程序,根据《财金助力扩中家庭项目实施方案(试行)》(浙财金〔2023〕14号)和《嵊泗县财金助力扩中家庭项目试点实施方案(2023-2025年)》(嵊政办发〔2023〕41号)文件,特制订《嵊泗县财金助力扩中家庭项目贷款贴息补助实施办法(试行)》,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嵊泗县财政局

                                                                           2023年8月24日

 

嵊泗县财金助力扩中家庭项目贷款贴息

补助实施办法(试行)

 

为贯彻落实《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实施方案(2021—2025年)》《浙江省“扩中”“提低”行动方案》《浙江省财政厅构建家庭型财税政策体系攻坚行动方案》(浙财党〔2022〕55号)和《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财金助力扩中家庭项目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浙财金〔2023〕14号)精神,加快构建家庭型财税政策体系,快速推进财金助力扩中家庭项目在我县的试点工作,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贴息对象

嵊泗辖区内有固定住所,年满18周岁不大于65周岁,信用状况良好,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年家庭收入(以三口之家为基数)在10万元(含)以下的“嵊泗县扩中家庭”清单内公民。

二、贴息条件

通过县农商银行获得“共富”系列贷款支持,且已纳入扩中家庭名单库(以贷款合同起始时间为准)的借款人,县农商银行可在扩中家庭利息结算时对贴息金额直接给予减免。

三、家庭信用档案

通过隐私计算方式进行大数据碰撞,获得扩中家庭初筛名单,由县农商银行校准。县农商银行根据扩中家庭名单开展信用评价,线上数字化与线下走访,收集、修改、丰富相关家庭信息标识,建立扩中家庭信用档案,并提供相应的金融服务。

四、贴息标准

政府对县农商银行向借款人发放的符合条件的家庭“共富”系列贷款按照不超过贷款使用金额的1.8%比例给予贴息补助,贴息贷款合同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单户家庭每年获得财政贴息总额不超过9000元,允许同笔合同多次循环使用,单笔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五、申报流程

县农商银行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扩中家庭贷款贴息专项审计,经审计后由县农商银行将扩中家庭贷款贴息申请汇总表、专项审计报告及贴息资金补助申请报告等材料报县财政局,县财政局进行抽查。经抽查确认后,县财政局、县农商银行根据上级要求报送申报资料到省级部门。

六、资金拨付方式

县级财政负担的部分由县财政局将资金拨付给县农商银行。省级财政负担的部分由省财政厅安排拨付。县级扶持资金可根据工作推进需要预拨资金,待省财政厅下达结算通知后再行清算。

七、绩效管理

县农商银行要严格按照规定进行贷款发放及贷款贴息申报,落实专人对上报清单进行初核,严禁超范围申报及作假,一经发现取消申报资格。按照预算绩效管理制度有关要求,县财政局根据绩效目标组织开展绩效评价,强化资金使用监管,加强绩效管理,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完成,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八、附则

本实施办法由县财政局负责解释。

本实施办法自2023年9月24日起开始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2023年8月24日至9月23日参照执行。


嵊财预〔2023〕32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