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922771917538L/2020-27886
 组配分类 直属单位或下属机构  发布机构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生成日期 2023-10-0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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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330922771917538L/2020-27886

  • 主题分类:

    机构编制

  • 发布机构: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成文日期:

    2020-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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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件登记号: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县洋山自然资源所

发布时间:2023-10-08 10:25

信息来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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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负责人 董云
机构职能

第一条  根据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深化事业单位改革的有关精神,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嵊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洋山中心所更名为嵊泗县洋山自然资源所。嵊泗县洋山自然资源所为嵊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正股级。

第三条  嵊泗县洋山自然资源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开展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动态巡查,发现、制止违法违规行为,配合做好违法案件调查、取证和处理等工作。

(二)承担自然资源和规划信访接待工作,调处化解矛盾,排查报告重大不稳定因素,并配合做好维护稳定工作。

(三)开展自然资源和规划法律法规、政策的教育宣传。

(四)协助乡镇做好耕地保护、国土绿化、生态修复、林业管理、海洋管理、地质灾害防治、森林防火和海洋灾害预防等工作。配合做好自然资源调查监测、确权登记和开发利用等工作。

(五)完成嵊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四条  嵊泗县洋山自然资源所事业编制4名。设所长1名,副所长1名。

第五条  嵊泗县洋山自然资源所所需经费由财政全额补助。

第六条  嵊泗县洋山自然资源所党组织要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紧密围绕单位中心工作,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不断提高党的建设质量,发扬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充分发挥党的思想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服务人才成长,促进事业发展。

第七条  嵊泗县洋山自然资源所的干部人事、资产财务由嵊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统一管理。嵊泗县洋山自然资源所负责业务运行事宜,不得承担行政职能,不得从事经营活动。

第八条  本规定由中共嵊泗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中共嵊泗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九条  本规定自2020年5月9日起施行。

联系方式 0580-5051957
办公时间 早上8:00-11:30;下午14:00-17:00
机构地址 嵊泗县洋山镇便民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