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922002643173D/2023-31677 | ||
组配分类 | 政策解读 | 发布机构 | 县民政局 |
生成日期 | 2023-11-1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11330922002643173D/2023-31677
县民政局
2023-11-14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3-11-14 11:30
信息来源:
信息来源: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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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为什么要出台这份办法?
答:为进一步加强我县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加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的积极性,结合我县社工队伍当前存在的诸多问题,特出台本办法。
二、在嵊泗的任何单位工作通过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的都可以有该奖励吗?
答:不是。2023年以后通过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完成资格审查并在浙江省社会工作信息系统完成首次登记备案的考生可以申报享受该奖励。
三、通过资格考试后发放的奖励标准是多少?
答:其中通过助理社会工作师资格水平考试的,一次性给予奖励2000元;通过社会工作师资格水平考试的,一次性给予奖励3000元;通过高级社会工作师资格水平考试的,一次性给予奖励5000元。
四、可以跳过初级社工考试,直接报考中级或高级吗?
答:报名社工考试有学历及工作年限要求,学历越高,工作年限要求越低,最低学历要求是高中或中专学历,非社会工作专业从事社会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当考生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即可直接报名社会工作师考试;但报名高级社会工作师必须取得社会工作师资格后,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且从事社会工作满5年方能报考。
五、通过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后多久可以拿到奖补资金?
答:在考试成绩公布后3个月内,到县民政局社会治理服务科提交申请资料,申请经核准属实的,经公示后,由县民政局将奖励资金直接拨付到申请人的个人账户上。
解读机关:嵊泗县民政局,解读人:黄春燕 ,咨询电话:0580-50824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