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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菜园镇
 生成日期 2023-02-0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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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菜园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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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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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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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乡镇政策)|《菜园镇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3-02-09 0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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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菜园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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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背景

为加强全镇国有资产,规范全镇国有资产使用行为,有效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二、制定过程

《办法》于2022年12月20至12月21日由菜园镇镇长召集镇纪委、经贸文旅办、党政办、财政办、村镇办等科室征求意见,未收到意见。12月26日至12月30日,《办法》下发至东海社区、沙河社区、海滨社区、菜圃社区、基湖村、高场湾村、青沙村、石柱村、马迹村、绿华村、金平村、关岙村、小关岙村征求意见,期间未收到意见。1月13日,《办法》经镇领导班子集体审议通过,并于2023年1月28日正式发文。

三、主要内容

《办法》共十五条,主要内容包括:

第一条 明确《办法》制定依据。根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嵊泗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

第二条 明确国有资产范围。《办法》所指国有资产,主要是指我镇购置、自制、划拨、接受捐赠及其它方式取得的房屋建筑物及附属设施、土地等。

第三条 明确主要任务。《办法》旨在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及时掌握国有资产的质量和使用情况,保障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提高国有资产的使用效益。

第四条 明确管理主体。《办法》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经镇政府委托后各社区、村负责对本辖区内的国有资产进行日常使用和维护管理。

第五条 明确主管科室及其主要职责。经贸文旅办是全镇国有资产主管科室。

第六条 明确协管科室。党政综合办公室协助做好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工作。财政办公室负责建立国有资产财务账目,对涉及到国有资产使用、出租、出借的账目进行审核指导,并协助相关科室开展工作。镇纪委负责对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的全过程进行监督。

第七条 明确管理原则。国有资产管理坚持镇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的原则,归口负责和属地管理相结合、职责和权利相结合。

第八条 签订委托协议。菜园镇与各社区、村签订《菜园镇国有资产委托管理协议》,并将管理责任落实到人。

第九条至第十三条 明确各管理主体对国有资产日常管理、处置的操作细则。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菜园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四、适用范围

菜园镇下辖村社及企事业单位

五、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菜园镇人民政府

解读人: 王军  

联系电话:0580-5595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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