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明问答|《嵊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嵊泗县发展海岛特色精致农业工作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政策解读
索引号 | 1133092208736229XM/2023-30553 | ||
组配分类 | 政策解读 | 发布机构 | 县政府办公室 |
生成日期 | 2023-06-3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1133092208736229XM/2023-30553
县政府办公室
2023-06-30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3-06-30 16:51
信息来源:
信息来源:县农业农村局(水利局)
访问次数:
字体大小:大 中 小
一、为什么要起草这份方案?
答: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提出了中国式现代化新概念,强调没有农业农村现代化,就没有整个国家现代化,农业农村现代化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基础。而我县农业产业多年来一直存在着耕地资源匮乏,农业基础设施落后,农业机械化、设施化水平低,生产主体缺乏,规模化生产难以形成以及缺乏完善政策体系支持,技术保障力量薄弱等诸多问题,农业整体发展水平较为落后。为促进我县海岛农业高质量发展,积极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根据县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探索发展海岛特色精致农业,宜农则农、宜林则林,打造“一村一品”“一村一业””的农业产业提质增效工作方针,结合我县农业当前存在的诸多问题,特起草本方案。
二、方案缺少全县待发展精致农(林)业具体项目相关情况,总体资金投入是否不易测算?
答:具体项目预算需乡镇制定计划后才可测算。
三、县级项目补助可否叠加?
答:如果上级部门有政策支持,这些项目可享受省级、市级、县级补助,但是每个层级补助不能叠加,比较县级,只能享受一次补助。
四、补助资金当年没用完是否会影响下一年度?
答:会。方案领导小组成员尤其是县财政会牵头加强项目绩效和验收管理,项目绩效评价会影响下一年度项目资金。
解读机关:嵊泗县农业农村局,解读人:范杰,联系电话:0580-50828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