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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嵊泗县交通运输局
 生成日期 2023-08-3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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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嵊泗县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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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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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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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嵊泗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嵊泗县推动现代航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实施细则(试行)》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3-08-31 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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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县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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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背景

《嵊泗县推动现代航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作为《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现代航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舟政发〔2022〕8号)文件的细化和延伸,主要目的为促进我县航运产业转型升级,推动航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

二、实施依据

《细则》以《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现代航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舟政发〔2022〕8号)等文件为主要依据。

三、制定过程

《细则》于2023年5月18日至6月17日在县政府门户网站政民互动-重大决策预公开-征集公告栏,公开征求意见(http://minyi.zjzwfw.gov.cn/dczjnewls/dczj/idea/topic_7411.html),期间未收到意见。6月25日,合法性审查机构嵊泗县交通运输局法规科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其中意见“1、《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行政规范性文件应当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载明具体施行日期……行政规范性文件涉及的内容属于阶段性工作的,应当载明有效期……”;《嵊泗县政府法律顾问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五条“本办法自 年 月 日起施行”应注意在正式发文时留足“行政规范性文件应当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的期限。 2、《细则》属于行政规范性文件,应当由本单位负责人集体审议通过后由主要负责人或其授权的其他负责人签发。文件印发后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将文件和政策解读、图文解读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布;文件印发之日起15日内向县政府备案(具体工作由县司法局负责)。”予以采纳。8月4日,《细则》经领导班子集体审议通过。8月18日,正式发文;8月31日,在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法规文件-行政规范性文件-乡镇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栏,公开文件。

四、主要内容

细则主要内容为十二部分,第一部分为总则;第二部分为支持龙头、特色航运企业发展;第三部分为鼓励航运企业优化运力结构;第四部分为支持发展江海直达运输;第五部分为保障大宗物资战略发展; 第六部分为支持海事服务产业发展;第七部分为继续实施航运服务企业地方贡献奖励政策;第八部分为加快航运人才队伍建设;第九部分为持续加大金融支持力度;第十部分为资金管理;第十一部分为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第十二部分为附则。

五、解读单位、解读人及联系电话

解读单位:嵊泗县交通运输局     解读人:孙超    联系电话:0580-5084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