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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县司法局
 生成日期 2023-08-3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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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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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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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嵊泗县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管理和考核办法》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3-08-31 1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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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县法制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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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背景

我县已经为37个村(社区)配备法律顾问,配备率达100%;以政府购买服务形式基本按照渔农村社区3000元/年、城市社区5000元/年的标准落实社区法律顾问补贴。村(社区)法律顾问在维护基层社会稳定、促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因数字化改革推进和财政部门对专项资金使用考核要求,2022年开始全面推行使用舟山智慧律管系统。经过一年的运行,该系统建设已基本完善功能。为切实加强我县村(社区)法律顾问管理和考核,根据市局考核办法要求,结合本县工作实际,我局启动了《嵊泗县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管理和考核办法》(下称《办法》)的起草制定工作。

二、实施依据

《办法》制定的主要依据为《舟山市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管理和考核办法》(舟司发〔2021〕39号)、《舟山市加快推进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舟司〔2023〕2号)。

三、制定过程

《办法》于2023年8月1日至8月4日,通过各乡镇发函向37个村(社区)征求意见,期间未收到意见;同时段向县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科、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社区矫正管理局,7个司法所及2个律所、1家基层所征求意见,期间收到意见8条,具体采纳情况如下:

1.普法与依法治理科意见“《办法》第四条(二)增加法律顾问服务法治民宿的内容”,予以采纳;

2.浙江离岛律师事务所意见“《办法》第四条(五)认为律师服务村社区还要兼任群管理员不合理”,予以采纳;

3.浙江离岛律师事务所意见“《办法》第七条(三)认为律师镖局系统里有数据建议无需提供”,予以采纳;

4.浙江离岛律师事务所意见“《办法》第十二条既然设定考核档次,为什么还要限定优秀人数”予以采纳;

5.浙江离岛律师事务所意见“《办法》第十条认为村社区作为服务体验方评分比例少了”,不予采纳,理由为结合去年考核村社区打分和我县实际情况确定评分比例。

6.浙江离岛律师事务所意见“《办法》第十一条建议只要合格就应该全额发放服务补贴”,不予采纳,理由此条是根据《舟山市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管理和考核办法》第十一条规定根据各法律顾问考核结果进行差额发放。

7.浙江离岛律师事务所意见“《办法》第十四条建议只要合格就应该全额发放服务补贴”,不予采纳,理由同上。

8.嵊泗县五洲法律服务所意见“《办法》第十条认为法律顾问主要是服务村(社区),村(社区)评分占总分20%太少了”,不予采纳,理由为结合去年考核村社区打分和我县实际情况确定评分比例。

根据反馈意见,修改完善后形成新的《嵊泗县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管理和考核办法》(征求意见稿),并于2023年8月8日至8月14日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征求意见(https://www.shengsi.gov.cn/art/2023/8/7/art_1229418050_59040310.html),期间未收到意见。之后《办法》经局法制监督科合法性审查和局领导班子集体审议通过,于8月29日正式发文。

四、主要内容

《办法》包括考核对象、工作制度、对法律顾问的工作考核、经费发放、附则五个部分。

(一)考核对象

由村(社区)组织聘请,为村(社区)组织、村(居)民及辖区内市场主体提供法律服务的法律服务执业人员。

(二)工作制度

主要内容为法律顾问服务内容、工作制度及法律服务机构、司法所、村(社区)工作职责。

(三)对法律顾问的工作考核

主要内容为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情况考核时间、具体流程、考核等次认定及考核结果运用等。

(四)经费发放

① 根据市委、市政府确定的补贴标准,由我局结合各法律顾问考核结果进行差额发放;

② 省级补助经费,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制定具体发放方案。

(五)附则

主要内容为公布办法实施的具体时间及相关文件的废止情况。



解读机关:嵊泗县司法局

解读人:王莹

联系电话:0580-51811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