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922002643202Q/2023-31140 | ||
组配分类 | 规范性文件 | 发布机构 | 县海洋与渔业局 |
生成日期 | 2023-09-0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11330922002643202Q/2023-31140
农业、畜牧业、渔业
县海洋与渔业局
2023-03-15
嵊海渔局〔2023〕8号
LSSD65-2023-001
主动公开
有效
发布时间:2023-09-01 18:08
信息来源:
信息来源:县海洋与渔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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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嵊泗县休闲渔业龙头企业评定标准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
为加快我县休闲渔业转型升级,促进休闲渔业规范有序发展,推进休闲渔业从数量型向质量型发展,为我县走海岛县高质量发展共同富裕特色之路添砖加瓦,现我局拟通过继续开展休闲渔业企业培育活动,评选出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休闲渔业龙头企业。
现将评定办法公布如下,请认真执行。
嵊泗县海洋与渔业局 嵊泗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3年3月15日
嵊泗县休闲渔业龙头企业评定标准
一、申报主体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从事休闲渔业的企业。
二、评定内容
1.休闲渔船质量提升。推进休闲渔船从数量型向质量型发展。实施休闲渔船规范化建设,大力发展玻璃钢等新型船舶,逐步淘汰老旧休闲渔船,探索适合嵊泗海域的船型。推进12米以下休闲渔船压减和新型材质休闲渔船(滚塑、钢玻、玻璃钢)新建。
2.休闲渔船安全管理有序。休闲渔船船舶证书齐全有效,休闲渔船的救生、消防等设备配备需参照《舟山市休闲渔业船舶管理暂行规定》,休闲渔船必须在捕捞许可证核定的休闲渔船活动区域内活动。休闲渔船活动仅限于白天(日出到日落)且能见度良好的情况下进行;休闲渔船单次活动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休闲渔船从事休闲渔业活动应当符合核定的抗风等级要求。经营管理单位应当统一为休闲渔船、船员及游客办理船舶及人身保险。
3.配套设施完善。休闲渔船必须在定点码头上下游客,定点码头要符合人员上下船安全要求,配备相应的安全防护设施,并对“安全须知”进行公示。同时休闲渔业经营管理单位应完善综合配套体系,改善交通条件,建设游客中心、停车场、垃圾分类收集处理等设施。休闲渔船应当配备有效的通讯设备和卫星定位等设备,并纳入船舶动态管理系统,实行全天候、全区域、全过程的监管。
4.企业经营形成规模。企业在周边地区形成具有一定知名度的休闲渔业品牌,能够融入当地全域旅游圈或纳入当地旅游线路。休闲渔业活动类型丰富,结合岛礁观光等其他项目,差异性大、个性化强、吸引力高。妥善处理游客纠纷和投诉,获得游客一致好评。
三、申报所需材料
1.嵊泗县休闲渔业龙头企业创建申请表(见附件1)。
2.嵊泗县休闲渔业龙头企业创建认定评分表(见附件2,先由各企业进行自评打分)。
3.休闲渔业企业年度情况总结。
4.根据创建认定评分表中各项内容填充相关佐证材料,并制作成台账。
请各乡镇汇总休闲渔业企业台账后上报县海洋与渔业局捕捞科,截止时间为每年的5月31日。2023年拟评选出1家休闲渔业龙头企业。
四、奖励机制
对评选上休闲渔业龙头企业的,颁发“嵊泗县休闲渔业龙头企业”铜牌,并且同等条件下优先享受各级政策和项目支持。
附件:1.嵊泗县休闲渔业龙头企业创建申请表
2.嵊泗县休闲渔业龙头企业创建认定评分表
附件1
嵊泗县休闲渔业龙头企业创建申请表
单位名称 | |||||
负责人 | 职务 | 电话 | |||
通讯地址 | 邮编 | ||||
经营总面积 | 亩 | 休闲渔业活动面积 | 亩 | ||
年营业收入 | 万元 | 年实现利润 | 万元 | ||
休闲渔船数量 | 12米以上 艘 12米以下 艘 | 新型材质休闲渔船数量 | 玻璃钢()艘 钢玻/钢铝()艘 滚塑()艘 | ||
主要休闲渔业项目(请列明两个以上) | |||||
资产规模 | 万元 | ||||
从业人数 | 人 | 平均年收入 | 元 | ||
年接待游客量 | 万人次 | 游客平均消费金额 | 元/人/次 | ||
基地是否有住宿设施 | ¨有 ¨无 | (如有)住宿人数 | 年/万人次 | ||
辐射带动户数(户) | 获得荣誉 | ||||
注册品牌 | 周边景区 | ||||
情况介绍 | 可附页 | ||||
乡镇意见 |
附件2
嵊泗县休闲渔业龙头企业创建认定评分表
评价体系 | 评价要点 | 分值 | 评价标准 | 得分 | 分值说明 |
休闲渔船质量 | 新建新材质休闲渔船 | 10 | 新材质休闲渔船占比达60%,每多4个百分点得1分,总分10分。 | ||
压减12米以下休闲渔船 | 10 | 12米以上休闲渔船占比达50%,每多5个百分点得2分,总分10分。 | |||
休闲渔船安全 | 休闲渔船的救生、消防等设备配备 | 10 | 1.按船检相关规定,配备安全、救生、消防、通导设备的,得3分。 | ||
遵守休闲渔船各项规章制度 | 10 | 遵守休闲渔船各项规章制度得10分,出现超风力、超范围、超核载人数、未穿戴救生衣、未配备安全员、不服从指令等违法行为的,则不得分。 | |||
休闲渔船证书情况 | 10 | 休闲渔船证书齐全有效得10分,每有1艘休闲渔船证书缺失或失效的,按所占休闲渔船总数比例进行扣分。 | |||
配套设施完善程度 | 休闲渔船定点码头 | 5 | 设有休闲渔船定点码头的得5分,反之不得分 | ||
配套设施完善 | 7 | 张贴“安全须知”得3分,设有游客中心、停车场、垃圾分类收集处理得4分。 | |||
企业经营规模 | 企业办公区域、活动区域占地 | 3 | 企业办公区域、活动区域占地300亩以上,得3分,每少100亩扣1分。 | ||
知名度、好评度 | 8 | 拥有微信公众号、抖音、微博等新媒体账号并进行宣传活动的得1分;曾获得国家级示范基地称号得2分,省级精品基地得1分;获得省级及以上媒体报道得3分,获得市级媒体报道得2分,获得县级媒体报道得1分;未收到游客投诉的得2分,每收到1件投诉扣1分。 | |||
休闲渔业活动类型 | 6 | 拥有钓、笼、刺三种作业方式其中两种的,得3分;休闲渔业结合岛礁观光等其他项目的,得3分。 | |||
相关经营指标 | 15 | 年接待游客数达到1.5万人以上,得5分,每少3000人,扣1分;年营业额收入达到90万元以上,得5分,每少5万元,扣1分;单船效益达到6万元以上,得5分,每少5000元,扣1分。 | |||
带动周边就业 | 6 | 吸引5名转产渔民就业得1分,10名得3分,15名以上得6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