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922002643173D/2020-27506
机构编制
县民政局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4-01-03 11:10
信息来源:
信息来源: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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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拟订全县退役军人权益维护方面有关政策并指导实施和监督落实,指导服务保障体系建设,承担退役军人思想政治、教育培训、舆论宣传、总结表彰、荣誉激励和信访工作,承担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相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拟订全县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就业创业政策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促进和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家属就业创业。拟订全县计划分配的军队转业干部、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安置政策,及全县转业干部和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年度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移交地方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和服务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军供服务保障工作。拟订全县退役军人优抚保障机构的规划政策、退役军人优抚保障办法和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全县拥军优属工作,指导做好地方支持军队相关工作。承担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和烈士褒扬、纪念设施管理保护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工作,拟订军人公墓建设规划、管理维护等政策并指导实施,承担烈士评定和烈士备案事项。组织开展英雄烈士纪念活动、退役军人荣誉奖励等工作。承担军队移交地方政府安置的离休退休干部、退休士官、退休文职人员、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接收安置和服务管理工作。承担县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拥军优属拥政爱民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