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922002643165J/2024-33026
机构编制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4-10-28 1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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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县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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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拟订有关规范性文件。负责拟订依法行政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规范性文件、合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指导、监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承担政府法律顾问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有关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协调推进深化“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相关工作。协调解决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与业务主管部门职责权限划分,协调县级业务主管部门研究解决综合行政执法有关问题。审核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的调整。指导乡镇和县级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工作。指导综合行政执法职责梳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