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92208736229XM/2020-27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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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4-12-19 15:53
信息来源:
信息来源:嵊泗县农业农村局(嵊泗县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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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农业农村改革发展相关政策意见。指导渔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承担农民承包地改革和管理、渔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乡村振兴工作指导员有关工作。协调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监督减轻渔农民负担和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指导渔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承担渔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起草渔农村宅基地管理和使用相关政策,指导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转、纠纷仲裁管理和宅基地合理布局、用地标准、违法用地查处,指导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