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嵊泗县农业农村局(水利局)
  • 机构负责人:

    陈进军

  • 办公地址:

    浙江省舟山市嵊泗县菜园镇奇观路1号

  • 办公时间:

    8:00-11:30;14:00-17:00(夏令时14:30—17:3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 联系方式:

    公开电话:0580-5085397

  • 办公室(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科、内部审计科)
    机构负责人:
    刘健宇
    公开电话:
    0580-5086330
    职责: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秘、宣传、信息、政务公开、信访、会务、机要、保密、档案、保卫、后勤等工作。负责人大政协建议提案、领导重要批示件督办工作。组织起草综合性材料、重要文件。负责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和教育培训等工作。指导农业农村水利队伍建设。负责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承担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承担农业水利行政许可监督、规范性文件、合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农业水利普法宣传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有关工作。承担政府法律顾问管理工作。负责做好局机关行政许可和日常管理服务类等事项的审批、核准、备案等工作。


  • 农业发展科(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与农业技术推广科)
    机构负责人:
    范杰
    公开电话:
    0580-5082845
    职责:

    组织协调乡村产业发展。起草促进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渔农家乐发展的政策措施。承担农业资源管理工作,指导农业区域协调发展。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保险政策建议,参与农村金融政策制定。承担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整治项目、耕地质量管理、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工作。负责种植业、畜牧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监测防治工作。负责高效生态农业产业体系建设和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技术推广队伍体系建设。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监督管理兽医医政、兽药及兽医器械。监督管理畜禽屠宰、饲料及添加剂等环节质量安全,组织实施动物防疫检疫。指导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和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全县农业综合开发、农田整治、农田水利建设等项目的申报、论证、验收等具体事务性工作。

    负责农业新技术、新品种、新产品的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应用。协助开展农业清洁生产的技术指导,组织实施农业面源污染末端治理和田园生态化建设相关技术的试验、示范、推广,负责秸秆等农业农村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技术推广应用。承担农作物重大病虫疫情监测、预报预警工作。指导农作物病虫疫情的预防、控制和处置工作。承担植保、检疫、农药领域技术规范、标准体系建设。制定并指导实施耕地地力培肥、土壤改良等农田土壤质量提升规划。承担土壤、肥料质量检测、调查和评价工作。承担调运检疫以及引进种子、种苗和其他繁殖材料的审核审批及隔离试种监督等检疫监管的辅助工作。承担植物产地检疫辅助工作。承担全县农业机械安全生产监管的辅助工作。承担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协助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承担全县农机产品使用质量监督及农机消费维权管理的辅助工作。

  • 农村社会事业促进科(乡村振兴建设科)
    机构负责人:
    鲍明明
    公开电话:
    0580-5089535
    职责:

    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政策建议。协调推动渔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组织实施“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组织改善渔农村人居环境,统筹指导村庄整治、村容村貌提升、村庄规划、美丽乡村建设和历史文化(传统)村落保护利用。指导渔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负责实施渔农民培训就业政策研究、培训基地建设的具体指导工作。承担巩固拓展脱贫攻坚

    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乡村振兴的考核督促和绩效评估。承担省内结对帮扶工作,指导海岛县跨越式发展、低收入农户同步基本实现现代化和驻村工作组派驻管理工作。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研究提出乡村振兴规划、重大政策。承担乡村建设相关职责。


  • 农村合作经济指导科
    机构负责人:
    马杰
    公开电话:
    0580-5082626
    职责:

    提出农业农村改革发展相关政策意见。指导渔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承担农民承包地改革和管理、渔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乡村振兴工作指导员有关工作。协调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监督减轻渔农民负担和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指导渔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承担渔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起草渔农村宅基地管理和使用相关政策,指导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转、纠纷仲裁管理和宅基地合理布局、用地标准、违法用地查处,指导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利用。

  • 水资源管理科(县节约用水办公室)
    机构负责人:
    徐浩波
    公开电话:
    0580-5081660
    职责:

    承担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相关工作。指导水量分配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资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全县计划用水等节约用水工作,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负责编制涉及城乡供水的原水、制水、给水、节水的规划和年度计划。承担涉及城乡供水的制水、给水、节水的管理职能。负责水土保持工作。组织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组织查处水事违法案件。


  • 规划建设管理科
    机构负责人:
    袁琪
    公开电话:
    0580-5083121
    职责:

    拟订水利发展中长期规划,组织编制和审查水利综合规划、专业规划和专项规划。指导水利设施、水域等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负责滩涂围垦工作,组织开展水利科技推广、教育工作。组织指导水文工作。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负责统筹全局安全工作。承担水利工程和水利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水旱灾害防御工作。指导水利信息化管理工作和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承担水利综合统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