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协调乡村产业发展。起草促进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渔农家乐发展的政策措施。承担农业资源管理工作,指导农业区域协调发展。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保险政策建议,参与农村金融政策制定。承担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整治项目、耕地质量管理、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工作。负责种植业、畜牧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监测防治工作。负责高效生态农业产业体系建设和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技术推广队伍体系建设。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监督管理兽医医政、兽药及兽医器械。监督管理畜禽屠宰、饲料及添加剂等环节质量安全,组织实施动物防疫检疫。指导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和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全县农业综合开发、农田整治、农田水利建设等项目的申报、论证、验收等具体事务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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