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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信息公开 >> 部门乡镇信息公开 >> 县政府机构 >> 嵊泗县交通运输局 >> 机构概况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公路和水路客运、陆岛码头交通运输行业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和法规规定,制定全县公路和水路客运、陆岛码头交通运输行业发展战略、行政规定,经审议通过后监督实施。

2.组织编制全县公路和水路客运、陆岛码头交通运输行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承担涉及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及有关政策和标准;指导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

3.负责道路运输市场、水路客运市场监管,组织协调各种运输方式的综合平衡,引导运输结构的优化;负责道路、水路客运交通运输及相关产业、汽车租赁、搬运装卸、运输服务、机动车检测和维修、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等工作的行业管理,组织制定相关的制度、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负责出租车行业管理工作。

4.负责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制定公路、水路工程建设相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县公路、水路建设(陆岛码头)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维护工作,组织协调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5.负责道路、水路客运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协调、督促乡镇政府管好乡镇渡口及乡镇渡船的运输安全工作。负责路政、运政管理工作。按规定协调国家重点物资运输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省道和县道路网的运行监测和协调工作,指导乡道、村道公路路网的运行监测和协调工作。

6.指导公路、水路客运行业的体制改革和交通运输企业管理工作,对局管局属单位的国有资产进行监督管理。负责道路运输及相关运输服务企业和水路客运企业的开业审批以及水路客运航线、道路客运班线的审批、协调工作。

7.负责提出公路和水路客运、陆岛码头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和资金安排建议;指导交通建设融资平台和融资机制的建设。

8.指导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和交通运输行业科技开发、技术进步,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指导公路、水路客运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指导交通运输行业精神文明建设、队伍建设、文化建设和职业技术教育。

9.负责开展与国际和港澳台交通运输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  

10.负责县交通战备办公室的日常工作。配合有关部门管理车站、客运码头的治安保卫工作。

1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港口管理、航运管理、航道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并负责实施;负责辖区内港口规划、水运规划、航道规划的组织实施;负责辖区内港口水域、陆域利用及港口岸线通航水域、航道的使用管理以及港口、航道基础性设施的管理;受市港航局委托对港口、航道建设实施监督管理;负责辖区内港口、水路货物运输经营资质、经营秩序的管理、监督检查;负责辖区内货物营运船舶营业运输证的核发;负责辖区内抢险救灾、军事运输、指令性物资港口作业及运输的组织实施,在货物和船舶压港时负责协调和组织疏运工作;负责辖区内港航非税的征收工作对港口企业经营性收费进行监督管理;负责辖区内港口、水路货运企业安全生产的行业管理工作;负责港口及航运行业的统计及信息汇总工作,为港口企业、水路运输企业和各种运输船舶、货主提供咨询服务。

12.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