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机关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公路和水路客运、陆岛码头交通运输行业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和法规规定,制定全县公路和水路客运、陆岛码头交通运输行业发展战略、行政规定,经审议通过后监督实施。
2.组织编制全县公路和水路客运、陆岛码头交通运输行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承担涉及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及有关政策和标准;指导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
3.负责道路运输市场、水路客运市场监管,组织协调各种运输方式的综合平衡,引导运输结构的优化;负责道路、水路客运交通运输及相关产业、汽车租赁、搬运装卸、运输服务、机动车检测和维修、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等工作的行业管理,组织制定相关的制度、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负责出租车行业管理工作。
4.负责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制定公路、水路工程建设相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县公路、水路建设(陆岛码头)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维护工作,组织协调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5.负责道路、水路客运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协调、督促乡镇政府管好乡镇渡口及乡镇渡船的运输安全工作。负责路政、运政管理工作。按规定协调国家重点物资运输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省道和县道路网的运行监测和协调工作,指导乡道、村道公路路网的运行监测和协调工作。
6.指导公路、水路客运行业的体制改革和交通运输企业管理工作,对局管局属单位的国有资产进行监督管理。负责道路运输及相关运输服务企业和水路客运企业的开业审批以及水路客运航线、道路客运班线的审批、协调工作。
7.负责提出公路和水路客运、陆岛码头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和资金安排建议;指导交通建设融资平台和融资机制的建设。
8.指导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和交通运输行业科技开发、技术进步,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指导公路、水路客运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指导交通运输行业精神文明建设、队伍建设、文化建设和职业技术教育。
9.负责开展与国际和港澳台交通运输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
10.负责县交通战备办公室的日常工作。配合有关部门管理车站、客运码头的治安保卫工作。
1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港口管理、航运管理、航道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并负责实施;负责辖区内港口规划、水运规划、航道规划的组织实施;负责辖区内港口水域、陆域利用及港口岸线通航水域、航道的使用管理以及港口、航道基础性设施的管理;受市港航局委托对港口、航道建设实施监督管理;负责辖区内港口、水路货物运输经营资质、经营秩序的管理、监督检查;负责辖区内货物营运船舶营业运输证的核发;负责辖区内抢险救灾、军事运输、指令性物资港口作业及运输的组织实施,在货物和船舶压港时负责协调和组织疏运工作;负责辖区内港航非税的征收工作对港口企业经营性收费进行监督管理;负责辖区内港口、水路货运企业安全生产的行业管理工作;负责港口及航运行业的统计及信息汇总工作,为港口企业、水路运输企业和各种运输船舶、货主提供咨询服务。
12.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综合科)
负责人:唐斐
联系电话:0580-5087825
负责协调局机关的政务工作,承办局党委日常工作;负责文秘、重要会务、新闻信息、信访、机要、保密、档案、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提案、重点工作督查、目标管理和机关后勤行政管理工作;起草和审核重要报告及综合性文件;综合协调内设各部门和各港航检查站工作;归口、承办全县性交通运输应急宣传和重要主题宣传活动,承办行业性新闻发布活动及对外联络。
贯彻执行上级有关组织、宣传、教育、人事、劳动方面的方针、政策、法规,并组织实施;负责局机关及指导局属(管)单位的组织、党务、教育培训、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全县交通系统精神文明、交通文化、交通队伍建设;负责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和聘用及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和局属(管)单位的干部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老干部管理、社会保险、计划生育等工作;负责交通系统纪检监察工作
负责交通(港航)法治和普法宣传教育;组织实施执法人员培训;负责全系统执法人员执法证管理;指导协调、监督考核和检查行政执法活动;承办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负责涉及法律、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和清理。负责局系统内部综合治理及平安交通建设。
(二)计划财务科
负责人:邵晴晴
联系电话:0580-5081163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计划财务和港航非税征收得法规、办法和制度;负责部门预决算编制,搞好财务收支预测等管理工作,同时对所属(管)单位的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负责票据的购、印、领、发、核销及保管工作;负责局机关的收支业务核算、财务报销、社会保障、国有资产、规费上解等项财务核算活动审核;负责专项工程资金的管理,筹措安排工程建设资金计划与财政转移支付资金项目;汇总局属交通企业的主要财务指标及全行业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负责交通行业统计工作。组织实施对局属(管)单位经济责任履行情况的内审工作,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升值管理。
(三)建设管理科
负责人:赵海明
联系电话:0580-5085059
组织协调编制全县交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和中长期规划及年度基本建设计划,负责公路、水路工程(陆岛码头)基本建设项目的立项工作;参与城市总体布局规划等其他行业有关交通的规划研究和编制,参与全县区域综合运输网规划研究和编制;归口管理、指导、督促公路、水路、工程(陆岛码头)基础设施(含配套设施)建设行业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培育、管理、规范交通建设市场,并有效维护和管理平等竞争的秩序;负责做好公路、水路(陆岛码头)工程建设项目建议书、预可、工可、初步设计及上报工作备案或核准,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乡镇公路建设管理工作,指导全县乡村道路建设工作;负责全县公路、水路工程(陆岛码头)项目交通建设的监理、工程质量监督和定额造价管理;指导、督促全县公路、水运工程(陆岛码头)的养护和维护,以及绿化工作;归口管理交通建设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工作;负责工程项目的技术档案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负责交通运输行业科技项目、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做好港口水运行业得统计上报工作。
(四)运输管理科、航运服务科
负责人:孙超
联系电话:0580-5084301
组织拟订道路、水路客运运输和物流规划政策、制度,配合物价部门做好水陆客运运价管理;负责运力投放和运力更新的宏观管理,指导全县公交班线、城乡班车,长途客运和旅游专线的调整优化工作,协调重点物资、紧急物资运输和春运、抢险救灾、军运及其他综合运输工作;负责道路、水路客运运输业的行业管理,维护道路、水路客运运输行业平等竞争秩序;指导全市出租汽车管理和文明车、船、站创建工作。组织协调交通系统防汛防洪防台和交通平安创建工作;指导交通行业节能减排工作。承担嵊泗县交通战备办公室的具体工作。承担嵊泗县渡口安全管理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五)行政审批科
负责人:金波
联系电话:0580-5088570
负责职权范围内水路客运行政许可及非行政许可项目的受理、审核、制证、送达工作;授权范围内行政许可及非行政许可项目决定签发;授权范围外行政许可及非行政许可项目转报;审批权限归相关行政许可项目的受理、初审及转报;向社会公告本单位行政许可实施情况;负责各项行政许可及非行政许可项目申请材料、审查文书、审查文件的整理归档、信息统计报送工作。
(六)港口管理科、安全监管科(应急办)
负责人:王琪
联系电话:0580-5089371
贯彻实施国家、省、市有关港口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辖区内港口水域、陆域利用及港口岸线、航水域、航道的使用管理以及港口、航道基础性设施的管理;指导全县道路运输企业安全、水路客运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和督查,组织或参与重特大事故的查处;会同有关部门指导、督促全县乡镇渡口、乡镇船舶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港口企业经营资质、港口经营市场秩序的监督管理;负责港口企业安全生产的行业管理和港口设施保安履约工作;负责辖区内抢险救灾、军事运输、指令性物资港口作业的组织实施,在货物和船舶压港时负责协调和组织疏运工作;指导、督促港口经营企业开展节能降耗工作;负责港口行业的统计及信息汇总工作。
(七)港航行政执法队
负责人:赵嘉华
联系电话:0580-5087037
贯彻执行港航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法履行港航行政执法职能;负责对管辖范围内港航企业贯彻执行港航法律、法规、规章情况的执法检查;负责开展对港口、岸线、水运建设工程、航道和营运船舶的执法巡查,维护港口建设和港航市场秩序,按权限依法查处违法违章行为;协调、配合相关部门开展专项性整治活动;按照执法“一体化”的原则,承担管辖范围内重大、复杂案件的立案调查、上报、处置工作;负责港、航行政执法案件的建、归档工作;指导港航管理检查站的行政执法工作;协助督促港口企业和运输船舶防台等有关安全工作;协助做好港航非税征收工作。
三、办公地址、办公时间及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嵊泗县菜园镇东海路126号
办公时间:8:00—11:30,14:00—17: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夏令时:8:00—11:30,14:30—17:30)
联系方式:0580-5087825
四、机构负责人
姓名:陈其军
职务:局党组书记、局长
分管范围:主持局党政全面工作
个人简历:曾任县直机关党工委书记,县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县政府办公室主任等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