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922002643173D/2024-33323 | ||
组配分类 | 规范性文件 | 发布机构 | 县民政局 |
生成日期 | 2024-12-0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11330922002643173D/2024-33323
劳动就业
县民政局
2024-12-02
嵊民社发〔2024〕43号
LSSD13-2024- 0002
主动公开
有效
发布时间:2024-12-06 09:22
信息来源:
信息来源: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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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一老一小”技能支撑行动,加快推进技能提升海岛样板县,全面加强“三支队伍”建设,全力打造一支高素质家政、养老护理、育婴人才队伍,根据《2024年嵊泗县公共服务一体化改革行动方案》及《县域技能型社会建设行动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结合嵊泗实际,决定放宽家政服务员、养老护理员、育婴员三个工种的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年龄限制至65周岁,现将有关事项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本县户籍法定退休年龄至65周岁
二、申请条件
1.在本市定点职业培训机构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并取得家政服务员、养老护理员、育婴员技能等级证书。
2.补贴有效申请时间为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
三、补贴标准
根据证书核发时间对应的《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补贴标准参考目录》享受培训补贴。
四、申请材料
1.个人申请材料
(1)《职业培训(技能鉴定)补贴申请表》(个人)(附件1)
(2)培训发票原件
(3)提供相应证书
(4)社会保障卡
2.单位代申请材料
(1)《职业培训(技能鉴定)补贴申请表》(单位)(附件2)
(2)《职业技能补贴申请名册表》(附件3)
(3)代申请委托书
五、其它
1.在市外培训机构参加上述工种培训的,经人力社保部门备案同意后,符合条件的可同等享受职业培训补贴。
2.法定退休年龄内人员及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至60周岁女性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人员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并取得家政服务员、养老护理员、育婴员技能等级证书的,符合条件的由原培训补贴政策保障,因政策调整补贴对象不符的,由本政策兜底保障(行政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除外)。
3.符合条件的人员每年可申领不超过3次职业培训补贴,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不可重复申领。
4.补贴资金由当地财政安排。
5.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发布之日前取得的证书不能享受。
附件:1.《职业培训(技能鉴定)补贴申请表》(个人)
2.《职业培训(技能鉴定)补贴申请表》(单位)
3.《职业技能补贴申请名册表》
嵊泗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嵊 泗 县 财 政 局
2024年12月2日
附件1
职业培训(技能鉴定)补贴申请表(个人)
填写时间: 年 月 日 编号:
个人信息(申请人填写) | ||||||
姓 名 | 身份证号 | 联系电话 | ||||
户籍地址 | 常住地址 | 工作单位 | ||||
就业时间 | 开 户 行 | 帐 号 | ||||
补贴申请信息(经办机构填写) | ||||||
培训时间 | 培训工种 | 培训等级 | ||||
培训机构 | 获证时间 | 证书编号 | ||||
申请培训补贴金额 : (元), 大写:
经办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
附件2
职业培训(技能鉴定)补贴申请表(单位)
填写时间: 编号:
单位名称 (盖章) | 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开户名 | 开户行 | ||
账号 | |||
申请 项目
|
申请培训补贴 人,共 元,大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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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明
本单位所提供的申请资料真实。如有虚假,愿承担一切责任。 申请资料中的复印件均与原件相符。 其它:
申请单位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 |||
经办 机构 审核 意见 |
经办人(签字): 审核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
附件3
职业技能补贴申请名册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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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送单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 ||||||||||||||||
序号 | 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培训起止时间 | 培训工种 | 培训等级 | 证书 编号 | 取得证书日期 | 补贴标准 | 工作单位 | 联系电话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