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泗县菜园镇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渔业相关文件)
索引号 | 11330922002643333L/2024-31956 | ||
组配分类 | 乡镇行政规范性文件 | 发布机构 | 菜园镇 |
生成日期 | 2024-05-2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11330922002643333L/2024-31956
其他-
菜园镇
2024-05-28
菜政发〔2024〕15号
LSSD99A—2024—0001
主动公开
有效
发布时间:2024-05-28 16:08
信息来源:
信息来源:菜园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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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社)、基层渔管站:
为确保行政规范性文件与法律、法规、规章的一致性,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规定,《菜园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菜园镇生计渔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菜政发[2021]34号)、《菜园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菜园镇养殖渔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菜政发〔2021〕32号)、《菜园镇“三无”船舶清理取缔工作方案》(菜政发〔2023〕6号)决定自2024年7月1日起废止。
嵊泗县菜园镇人民政府
2024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