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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县交通运输局
 生成日期 2024-05-2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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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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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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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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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嵊泗交通运输局 嵊泗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嵊泗县海岛客货邮融合建设运营工作以奖代补实施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4-05-29 0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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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县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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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草背景

为促进海岛客货邮融合发展,培育海岛快递物流服务品牌,推进海岛快递物流高质量发展,为我县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提供有力支撑,特制定本方案。

二、政策依据

《交通运输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商务部 国家邮政局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 中国邮政集团关于加快推进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交运发﹝2023﹞179号)。

三、起草思路

通过制定建设、运营补助资金办法,进一步加大对海岛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的政策扶持和鼓励,推动海岛地区物流体系进一步完善,促进快递、邮政、货运行业资源优化、融合发展。

四、主要内容

(一)支持建设以共同配送为导向的县级共同配送中心。加快要素资源整合,推进县级共同配送中心建设。由运营主体企业负责县级共配中心建设,验收合格后一次性补助建设资金225万元,共配中心正式运营首年实施运营补助91万元,试行3年。

(二)支持改造“多站合一”客货邮融合乡镇综合服务站。 改建客货邮融合乡镇综合服务站,引导邮政、快递、电商、供销等企业入驻。对于改造的乡镇客货邮融合综合服务站,经验收合格的,给予建设单位15万元/站点定额补助,之后每年运营补助1万/站点,试行3年。

(三)支持提升“一点多能”村级客货邮融合物流服务点。依托末端服务点发展交通服务、快递收寄、农产品展销等“一站式”服务。农村物流服务点,按“一点多能”村级农村物流服务点建设标准提升改造,验收合格的按 1.5万/个给予定额补助,之后每年运营补助0.5万/个,试行3年。

(四)推进海岛快递物流运力资源整合。对于开通客货邮融合的运营主体,正常运营线路按照每年1万元标准发放到线路运营主体,试行3年。

(五)推行客货邮融合偏远区域试点工作奖励。对在嵊泗县偏远海岛(开展试点前市场品牌快递未进村,与村民自取点实际车距超过5km或需村民乘船到其他岛屿进行取件的区域)实施的“客货邮”融合试点进村的快递件予以奖励。根据实际派件数量,按照每件1.5元的标准奖励给实际运营主体企业,总额不超过32万元/年,试行3年。

(六)客货邮融合以奖代补其他费用。对于运营主体企业在嵊泗本岛往枸杞、大洋山方向通过车辆摆渡将快递入岛进村,给予该海上共配邮路补助共60万元/年,试行3年。

(七)申请及验收流程。申请补助的运营主体企业在满足相应条件后的60个工作日内向嵊泗县交通运输局提交申请,经审核后进行补助资金发放。

五、适用范围及实施时间

1.适用范围:2024年3月20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间从事海岛客货邮融合业务的邮政或快递企业包括客运企业、货运物流企业。

2.实施时间:本办法自发布之日30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起施行。

六、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嵊泗县交通运输局

解读人:张哲理

联系电话:0580-50823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