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泗县菜园镇人民政府《菜园镇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青山白化文件)
菜园镇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各村(社):
为确保行政规范性文件与法律、法规、规章的一致性,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规定,《菜园镇“青山白化”坟墓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菜政发[2022]45号)文件实施周期已过,后续工作参照原文件执行,决定自2024年8月1日起废止。
嵊泗县菜园镇人民政府
2024年6月3日
《菜园镇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青山白化).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