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92200264351XE/2025-32588 | ||
组配分类 | 政策解读 | 发布机构 | 县经信局 |
生成日期 | 2025-01-2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1133092200264351XE/2025-32588
县经信局
2025-01-26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5-01-26 08:54
信息来源:
信息来源:县经信局(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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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编制背景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科技创新发展相关决策部署,深入实施“创新强县”战略,因地制宜发展海洋新质生产力,加快形成以创新为主要支撑的经济体系和发展模式,持续推动“两美嵊泗”建设,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海岛新篇章提供强劲动力,起草制定本政策。
二、起草依据
《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打造海洋科技创新港 塑造舟山发展新优势的若干意见》(舟政办发〔2024〕41号)。
三、制定过程
《关于鼓励科技创新与加快科技型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通过OA、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征求相关单位及社会各界意见建议,并经公平竞争、合法性审查等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四、主要内容
《关于鼓励科技创新与加快科技型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共五大部分,12条。
(一)实施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奖励政策。通过积极落实市、县企业符合研发费用增量条件的奖励政策,围绕六大产业,加快推进关键核心技术攻关,进一步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激发创新积极性和主动性。同时,通过强化对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的引导支持,为产业创新发展提供基础研究支撑。
(二)实施科技企业培育奖励政策。重点强化科技型企业培育工作,鼓励企业开展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及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通过加强以企业为主体的研发机构建设,鼓励企业创建高层级、高水平研发机构,切实提高全县企业创新能级。
(三)实施高能级科创平台建设奖励政策。支持引进大院名校共建创新载体,提升对地方创新发展的支撑力。支持科技创业孵化平台建设,推动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快速成长,构建良好的科技创业生态。
(四)实施科技成果转化奖励政策。通过奖励优秀科技成果,进一步激励和调动科学技术工作者、科研团队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形成更多重大标志性成果、可产业化的优质成果,助力产业高质量发展。积极探索改革创新举措,激发科研单位和科研人员开展成果转移转化的积极性。
(五)财政资金支持营造科技创新环境。按照省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建设要求,对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团队给予配套资助,助推人才团队建设水平提升。鼓励企业引进外国专业人才和高端人才,促进“外智”转“内智”。扩大科技创新券支持额度和补助范围,优化科技创新资源配置。
五、实施期限
本政策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有效期三年。
六、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嵊泗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解读人:应瑛
联系电话:0580-50810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