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92200264351XE/2024-33438 | ||
组配分类 | 政策解读 | 发布机构 | 县经信局 |
生成日期 | 2025-01-0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1133092200264351XE/2024-33438
县经信局
2024-12-31
嵊经信〔2024〕54号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5-01-03 09:34
信息来源:
信息来源:县经信局(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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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编制背景
为扎实推进“揭榜挂帅”重点项目攻关,统筹配置一批创新、实用人才及团队资源,加快突破制约产业发展的“卡脖子”技术难题、带动嵊泗产业高质量发展。同时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全县“揭榜挂帅”科技攻关项目管理,提高组织实施绩效和科技投入效能,我局在原管理办法的基础上,结合实际,起草制定本办法。
二、起草依据
《舟山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舟山市科技攻关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舟科〔2023〕7号)。
三、制定过程
《嵊泗县“揭榜挂帅”科技攻关项目管理办法》通过OA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征求社会各界建议、公平竞争、合法性审查、等程序后制定。经统计,未收到相关部门及社会公众反馈意见,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四、主要内容
《嵊泗县“揭榜挂帅”科技攻关项目管理办法》共六章,二十五条,主要内容包括:
(一)总则。主要是明确“揭榜挂帅”项目的定义和有关部门职责。“揭榜挂帅”项目明确是由县政府行业牵头部门针对长期困扰我县产业和行业发展中“卡脖子”技术、短缺技术难题而组织的,同时明确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经信(科技)部门和财政部门的相关职责。
(二)项目分类及条件。项目包括技术攻关、成果转化和县委县政府安排的其他重点项目三类。
(三)工作流程。由经信(科技)部门牵头、会同产业或行业主管部门形成榜单并统一发布。明确了申请揭榜的相关流程,由经信(科技)部门牵头组织申报、资格审查、确定揭榜竞争主体,负责组织实地考察、专家评审、会商审核、公布揭榜入选名单等4个基本程序。
(四)资金保障。县财政对项目的主要出资方采取事前资助和事后补助的资助方式,按项目类别并结合项目合同总经费给予一定比例的资金支持。县委县政府安排的其他重点项目,以提示单(任务单、督办函等形式)为工作依据,给予保障。
(五)项目监管。项目实施时间根据实际需求在合同中约定,一般不超过3年。揭榜方在实施项目过程中因客观原因或不可抗力,导致任务无法按期完成或不能完成的,须提交项目延期或终止申请,经县经信(科技)部门审核同意后可以延期实施或终止项目。项目终止后,事后补助资金停止拨付,前期资助资金根据专项审计情况,对于认定使用不合规的和结余的财政补助经费,由县经信(科技)部门负责收回。
(六)附则。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有效期两年。
五、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嵊泗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解读人:应瑛
联系电话:0580-50810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