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9220873643838/2025-32825 | ||
组配分类 | 政策解读 | 发布机构 |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生成日期 | 2025-03-2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113309220873643838/2025-32825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3-21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5-03-21 10:02
信息来源:
信息来源:县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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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帮助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自然人更好地理解《嵊泗县推进质量建设与品牌创建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现作如下解读:
一、为什么制定这个《实施办法》?
回答:核心目标和本地需求共同驱动了《实施办法》的起草制定,一方面,为了深入贯彻国家《质量强国建设纲要》精神,落实标准化、质量发展和知识产权三大战略,推动嵊泗县域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另一方面,结合嵊泗县实际情况,系统性地引导和激励各类市场主体提升质量管理水平、创建知名品牌、参与标准制定、加强认证认可和保护知识产权。
二、制定依据是什么?
回答:本《实施办法》主要依据以下上级政策文件制定:
《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舟山市人民政府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的通知》(舟政办发〔2023〕84号)
《关于印发舟山市标准化补助奖励实施细则的通知》(舟市监联发〔2024〕1号)
《关于印发舟山市知识产权补助奖励实施办法的通知》(舟市监联发〔2024〕4号)
三、《实施办法》的核心内容有哪些?
回答:《实施办法》包含总则、奖补项目及额度、申报审核及管理、附则四大部分。其核心亮点在于设立了五大类、共计10项具体奖励政策,覆盖质量、品牌、标准、认证及知识产权关键领域,旨在支持企业和组织提升核心竞争力。
四、政府质量奖的奖励与评选较以往有什么区别?
回答:本《实施办法》对2011年出台的《嵊泗县政府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和完善,重点对评选间隔时间、申报范围等方面作出了修改,增加了政府质量奖提名奖、获奖组织的监督管理等内容。综合考量市级和其他县区奖励额度,设定本县奖励金额为质量奖10万元/家、提名奖5万元/家,评选周期为两年。
五、《实施办法》的奖励设置里有哪些创新政策?
回答:在标准研制、认证认可、“品字标”浙江品牌发展方面,为鼓励企业或组织加强投入,给予一定的政策奖补。综合考虑标准文本研制费用、认证难易重要程度、自行认证服务费用等因素,设置标准、服务认证、绿色产品认证奖励金额。以上各项的奖补额度在衡量企业创新投入的基础上,同步参考了省内其他同类型山区海岛县的奖励额度。
六、《实施办法》在知识产权奖励政策设置上的依据?
回答:我县知识产权奖补政策缺乏系统性和完整性,随着专利授权奖补政策的调整以及知识产权在高质量发展阶段的需求,亟需制定与之相匹配的奖补政策来推进工作。奖补额度主要参照省市知识产权奖补政策方案,结合嵊泗实际,按照市级奖补资金等额或差额进行配置,对新增高价值发明专利、数据知识产权存证登记、数据知识产权质押、地理标志质押融资、知识产权保险补助、通过知识产权贯标给予奖励。
七、谁能申请这些奖励?
回答:本《实施办法》适用于在嵊泗县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并开展经营活动的企事业单位、自然人(如个体工商户)、社会组织和机构。但是,近三年内有质量违法处罚记录或其他严重违法行为的市场经营主体,不具备申请资格。
八、《实施办法》什么时候开始执行?
回答:本《实施办法》自正式公布之日起60日后开始施行。具体请关注嵊泗县人民政府网站等官方发布渠道获取确切的公布日期及申报公告。
本办法解读机关:嵊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解读人:丁智玲
咨询电话:0580-5596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