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922002643173D/2025-33205
 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县民政局
 生成日期 2025-05-2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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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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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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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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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丨嵊泗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嵊泗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嵊泗县财政局关于调整精减退职职工和麻风病人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5-05-29 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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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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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嵊泗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嵊泗县财政局关于调整精减退职职工和麻风病人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的通知的制定背景是什么?

2025年,根据《浙江省民政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精减退职职工和麻风病人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的通知》(浙民助〔2025〕29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调整精减退职职工和麻风病人的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

二、嵊泗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嵊泗县财政局关于调整精减退职职工和麻风病人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的通知的制定依据是什么?

《浙江省民政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精减退职职工和麻风病人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的通知》(浙民助〔2025〕29号)文件为主要依据。

三、嵊泗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嵊泗县财政局关于调整精减退职职工和麻风病人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的通知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一)符合国务院〔1965〕224号文件规定,由民政部门管理的享受原工资 40%救济的精减退职职工的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由每人每月 2020 元调整为 2080 元。

(二)享受定期生活困难补助的精减退职职工的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由每人每月 1805 元调整为 1860 元。

(三)麻风病人的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由每人每月 1220元调整为 1260 元。

(四)上述补助标准从2024年1月1日起执行,所需经费均按原经费开支渠道列支 。

四、 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嵊泗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解读人:朱巍伟

联系方式:0580-5595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