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922002643392P/2025-34011
 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五龙乡
 生成日期 2025-08-1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信息索引号:

    11330922002643392P/2025-34011

  • 主题分类:

  • 发布机构:

    五龙乡

  • 成文日期:

    2025-08-15

  • 文号:

  • 文件登记号: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文字解读(乡镇政策)| 嵊泗县五龙乡人民政府关于《五龙乡旅游业态扶持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5-08-15 10:26

信息来源:

信息来源:五龙乡

访问次数:

字体大小:

一、制定背景

为促进五龙乡经济提质升级,充分发挥旅游业态及各类市场主体扶持政策的引导促进作用,特提出如下意见。以乡域经济和乡域旅游业高质量发展为目标,市场主体本质提升为方向,加快推进文旅融合、业态丰富提质、扩大消费为落脚点,深入实施市场主体“双倍增”行动,深化“旅游+”“+ 旅游”多产业融合发展,培育新业态、新产品、新模式,创新产品和服务方式,形成乡域经济和产业新的增长点和增长极。

二、发展目标

每年新增旅游新业态或市场主体5家以上,3年内累计培育新增旅游新业态或市场主体15家以上。

三、资金安排

乡财政每年专门安排100万元资金用于旅游业态及各类市场主体培育。

四、核心扶持措施包括四部分:

一是鼓励单体民宿提质升级和发展民宿综合体。单体民宿获得市级及以上荣誉,乡财政给与同比例配套奖补。

二是给予特色旅游业态项目一定的政策扶持,包括给予引进咖啡、餐饮等品牌连锁店3年免租和一次性500/m²装修补贴;给予投资额超过50万元的新业态项目4万-12万元的奖励;给予提供就业岗位和帮扶渔货销售的电商企业(平台)不超过10万元的奖励。

三是给予对于“首升规”的市场主体,给与配套最高不超过6万元(含县级部分);对积极实现经济效益的市场主体,原则上给与配套不超过10万元(含县级部分)。

四是给予组织策划文旅促消费活动的单位一定的政策补助,包括给予音乐节、美食节、艺术展览、摄影采风等主题活动一定规模的资金补助。

五、扶持对象

注册在五龙乡且运营的旅游业态和各类市场主体,包括但不限于民宿酒店、零售餐饮、露营基地、摄影短剧、田园综合体、文化书店、艺术中心等。

六、适用时间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试行,原《五龙乡旅游业态扶持办法(试行)》自行废止。

七、其他事项

符合条件的扶持对象于每年12月底前向五龙乡经贸文旅办申请补助资金,并提供工商营业执照、补助资金申请表、法人身份证及规定提供的其他材料。

八、解读机关和解读人员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嵊泗县五龙乡人民政府

解读人:罗晶

联系电话:0580-51010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