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92200264351XE/2025-33923 | ||
组配分类 | 政策解读 | 发布机构 | 县经信局 |
生成日期 | 2025-08-0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1133092200264351XE/2025-33923
县经信局
2025-08-05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5-08-05 15:27
信息来源:
信息来源:县经信局(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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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编制背景
为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的有关精神,进一步发挥企业创新主体作用,提升企业研发机构能级,加快培育建设一批县企业研究院,促进产业发展和行业进步,结合嵊泗实际,县经信局会同县委人才办制定了本管理办法。
二、起草依据
《舟山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2025年版)的通知》《舟山市产业技术创新工程实施方案》《嵊泗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2025年版)的通知》《嵊泗县产业技术创新工程实施方案》。
三、制定过程
2025年4月启动《嵊泗县企业研究管理办法(试行)》制定工作。5月初步形成《管理办法》草案,并于5月22日至26日向有关部门征求意见,5月27日至6月26日向社会层面征求意见,未收到相关意见。7月完成公平竞争审查和合法性审查工作。
四、主要内容
办法共五章十三条,构建县级企业研究院“培育—建设—评价”全周期管理体系:
总则(第1-3条):明确政策依据、功能定位及部门职责,强调企业研究院需承担技术攻关、成果转化、行业引领等使命。
申报认定(第4-6条):建立“产业导向+梯度培育”机制,按行业设置差异化研发投入标准,对省市级研发机构开通“绿色通道”。
建设管理(第7-10条):推行个性化培育模式,实行院长负责制,建立研发投入、专利产出等关键指标监测机制。
评价监督(第11-12条):实施“目标+过程”双维度考核,设置4类退出情形,强化信用约束和动态调整。
附则(第13条):明确解释权归属及施行日期。
五、适用范围及实施时间
适用范围:嵊泗县范围
实施年度:2025年度
六、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嵊泗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解读人:姜豪
联系方式:0580-5089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