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泗县统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文字版)
发布时间:2023-01-20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文件精神,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密结合统计实际,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不断规范统计信息公开内容,突出统计信息公开重点,提高统计信息公开水平。现将总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2年我局按照条例的规定,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93条,其中部门动态79条,通知公告6条,统计公报1条,月度统计数据14条,统计分析文章27篇,统计信息52条,普查数据12条,财政预决算2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全年受理依申请公开共计2件。分别于2022年3月11日,2022年4月19日接收到个人依申请公开办件。我局高度重视,狠抓办理质量,按期完成答复,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积极化解社会矛盾,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

(三)政府信息管理。编制政务公开指南,完善优化政务公开目录,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强化审核要求,明确信息发布需经编辑人员、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审核,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公开审批和保密审查制度,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安全性、实效性。 

(四)公开平台建设。2022年,我局主要依托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在“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统计信息”栏目按照统计公报、统计数据、统计信息、统计分析、普查数据分类公开信息。在“政务公开-工作动态-部门动态”栏目发布统计局各项工作动态。

(五)监督保障。做好政府信息发布管理等基础性工作,动态栏目每日查(更新)、重点栏目每周查(更新)、所有栏目两周查,以制度化建设提升公开的质量和实效。适时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开展业务培训,形成全局力量汇集,工作一盘棋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良好氛围。全年政务公开工作未发生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新形势下,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能力素质提出新的更高要求;三是信息公开容量、内容还不能完全满足群众需求,距离领导和群众对我们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有待改进。

(二)改进措施

为此,我局应从以下方面改进工作:

一是认真梳理,逐步扩大公开内容。积极探求政府信息公开方式的多样性,特别是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二是增强服务意识,要求相关工作人员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熟练掌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流程规范,提高业务水平,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公开。

三是要创新解读的方式。加强政策解读,加大统计数据资料的开发应用力度,发布涉及民生热点的重要政策、统计分析。严格按照各级党委、政府的要求和需求,及时更新、按时撰写、准时发布统计有关信息,不断提高统计信息时效性,提升信息可用性,更好的为全社会提供更加便捷、质优的统计服务,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