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嵊泗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嵊泗县关于促进我县粮油生猪生产保供提高补贴标准的通知》政策解读
索引号 | 1133092208736229XM/2021-28135 | ||
组配分类 | 政策解读 | 发布机构 | 县农业农村局 |
生成日期 | 2021-08-1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1133092208736229XM/2021-28135
县农业农村局
2021-08-13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1-08-13 11:11
信息来源:
信息来源:县农业农村局(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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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方便各单位理解和执行《嵊泗县关于促进我县粮油生猪生产保供提高补贴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的内容,现将相关政策进行如下解读:
一、制定背景
为落实国家粮食安全战略,加快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充分调动和保护广大农户的种粮积极性,推进粮油产业提质增效。
二、实施依据
依据《浙江省农业专班关于印发粮食生猪增产保供工作方案的通知》(浙农专班发〔2020〕1号)、《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粮油产业稳定发展的通知》(舟政办发〔2020〕45号)等文件。
三、起草过程
为保障我县粮油和生猪生产、保供,进一步调动广大农户和生猪调运企业的生产积极性,我局会同财政部门制定了《通知》,并于2020年5月29日正式印发。
四、主要内容
《通知》共分为两个方面的内容:
(一)粮食生产方面,明确了粮食生产补贴的补贴内容、激励措施、激励范围、对象以及补贴标准。
(二)生猪生产保供激励方面,明确了生猪调运补贴对象、补贴标准和程序。
五、适用范围、施行时间
1、施行范围:适用于全县从事粮食生产的农户、从事生猪调运的企业
2、施行时间:2020年5月29日起施行
咨询人:彭红坤 咨询电话:0580-50832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