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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县交通运输局
 生成日期 2021-08-2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信息索引号:

    11330922002643210K/2018-28220

  • 主题分类:

    交通运输

  • 发布机构:

    县交通运输局

  • 成文日期:

    2018-06-11

  • 文号:

    嵊交〔2018〕47号

  • 文件登记号: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文字解读)《嵊泗县交通建设工程考核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1-08-26 11:33

信息来源:

信息来源:县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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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起草背景:

本文件起草与2018年,因“十三五”交通建设项目数量众多,市县两级交通大会战进度压力较大,为确保嵊泗县在建交通项目质量可靠、生产安全、履约到位、监理负责,给即将开工建设国省道改建工程创造良好的建设市场环境,故制定此考核管理办法,对县内所有交通在建项目开展横向考核对比,对考核优秀者予以表彰,对考核不合格者予以通报,并在施工、监理单位信用评价上予以反映,以此达到“树标杆,立典型”的目的。

         二、实施依据

《嵊泗县交通建设工程考核管理办法》的实施依据是舟山市交通运输局文件《关于印发<关于开展舟山市公路水运“品质工程”建设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舟交〔2017〕47号)以及舟山市交通工程管理中心文件《舟山市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舟交监〔2017〕68号)。《考核管理办法》以上述文件为指导,并作为这两个文件的配套管理办法,为其在嵊泗县落地实施提供有力抓手。

         三、研判过程

《考核管理办法》制定后嵊泗县交通运输局于2018年5月向舟山市交通运输局建管处及舟山市交通工程管理中心征求意见,共收到反馈意见1条,反馈意见为“考核办法中的有关考核细则应与同类上级文件进行深入核对,防止与其发生冲突”。经本单位法制科合法性审核,共提出意见0条,报局领导批准后,本办法于2018年6月11日发文实施。

         四、主要内容

          1、第一部分:总 则

“总则”规定了本办法考核范围为在嵊泗县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机构改革后为嵊泗县交通工程管理中心)监管范围内的公路、水运基础设施新建、改建、扩建、修复和大中修等交通建设项目;考核周期为12个月,由嵊泗县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对在建项目的参建单位实施考核与指导。

          2、第二部分:考 核

该部分主要介绍了《考核管理办法》所依据的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应技术规范;规定了项目部及监理办考核总分均为100分,95分以上为优秀,90分以上为良好,80分为合格,80分以下为不合格。被考核的项目部或监理办上一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下一年度考核总分在上一年度考核总分的基础上扣5分,扣至80分为止;年度考核总分不足100分的项目部或监理办上一年度考核达到良好及以上的,下一年度考核总分在上一年度考核总分的基础上加5分,加至100分为止。

         3、第三部分:管理及奖惩

该部分规定了《考核管理办法》的考核结果由嵊泗县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负责向舟山市交通运输局、舟山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局通报,并将项目部、监理办的考核情况纳入施工、监理企业建设市场信用评价体系。项目部、监理办年度考核优秀的分别对其授予“年度示范项目部”、“年度示范监理办”奖杯并予以通报表扬。

         4、第四部分:附 则

该部分规定了本办法由嵊泗县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负责解释。

        五、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在嵊泗县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机构改革后为嵊泗县交通工程管理中心)监管范围内的公路、水运基础设施新建、改建、扩建、修复和大中修等建设项目。

六、期限

本办法自2018年6月起实施。


咨询人:赵海明      咨询电话:13587072100